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追逐”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全国共识,文化发展方式是否也需要转变,且应当以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文化发展成效,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9月7日,《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1)》在云南昆明发布。这份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中心发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报告,首次对全国各地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进行评价,并对各地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排名,为衡量文化发展成效提供了参考文本。
城乡差距、地区差异显著
报告以全国文化消费需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实现无差距状态为“理想值”——100进行横向测评,并得出结论:2009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为80.14,低于理想值19.86%,“失分”全都来自文化消费需求城乡比和城乡文化消费地区差的存在及其扩大。东北整体低于理想值14.19%;东部整体低于理想值16.03%;中部整体低于理想值23.76%;西部整体低于理想值24.18%。
“这个地区间的差异,主要与宏观经济层面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决定消费支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区域性的收入差距,因而也影响居民文化消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告诉记者。
报告显示,各省区以同样方法测算,西藏、黑龙江、山西、江苏、上海、浙江、青海、河北8地景气指数超过100,即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有所提升,依次占据“2000—2009年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提升”全国前8位。其中,西藏城乡景气指数提升76.73%,原因在于西藏以往基数较低,近些年发展迅速,故前后对比上升极为显著。云南省社科院文化开发研究中心主任王亚南说:“排名前三位的省份虽然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排在全国前列,但是经济、社会、文化需求各比例协调性较好。报告中的测算不是以各地人均文化消费的绝对值为主要评价指标,而是以各比例间的协调性为衡量标准。”促文化消费需提高增长协调性
报告指出,要保证全国及各地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有所提升,需要强化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各方面的协调性,增强产值、收入、总消费、积蓄与文化消费需求之间的“增长协调性”,提高文化消费各项比例值。同时,还应促进文化民生建设的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缩小文化消费需求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此外,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我国国内消费需求增长一直较为缓慢,实际上妨碍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报告进一步指出,倘若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够“景气”,同样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文化生产活动,影响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实际成效。
为此,与会专家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加速推进文化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无疑应当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以切实促进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及其城乡、区域间均等协调为主要追求目标。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说:“对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进行评价,对文化产业发展中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文化发展方式转变较慢,有很多因素限制了城乡人民的文化发展需求,比如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文化消费不同于其他消费,不一定是文化产业大发展,文化需求就会增大。文化消费需求的偏好也有待于培养。”(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霍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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