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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哲学的方法论冲破形而上学桎梏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09 10:2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文化哲学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哲学理解范式,通过实践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交往理论、语言哲学、解释学哲学等哲学形态表现出来,而传统形而上学则通过思辨哲学、意识哲学、理论哲学得以表现。两种哲学理解范式的一个主要区别表现在方法论上。形而上学追求同一、绝对、必然、一般等,而文化哲学则关注差异、个别、相对、偶然、特殊等。在经历了数学化、逻辑化的锤炼之后,在哲学史上占统治地位的传统形而上学逐步形成了比较成型的方法论体系,而文化哲学在方法论问题上则缺乏比较系统的准则。现代哲学家如狄尔泰、文德尔班、李凯尔特、韦伯、卡西尔、伽达默尔、罗蒂等人都试图探寻人文科学、精神科学、文化科学所遵循的逻辑,进而揭示出文化哲学的方法论准则。对上述思想进行梳理,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种文化哲学遵循的方法。

  历史科学方法。这种方法把研究对象都看做是“非连续性”和“异质性”的,而不用一种“连续性”和“同质性”方式消解对象的不可复制性、多元性、偶然性等特点,从方法论层面保证了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例如中国的历史不同于印度的历史,俄国的历史也不同于德国的历史,不能用一种宏观历史解释模式把不同民族的历史特点抹杀。文化哲学在把握对象时更多地运用历史科学方法,尽量少用自然科学方法。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树林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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