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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专业化、福利性的社区老人院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09 10:12: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从全球范围讲,世界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已超过1.77亿。面对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建设长期照护体系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寿命的延长以及老年人个体技能因年龄增长而衰退,老年人健康问题逐渐成为老年人和社会面临的主要威胁,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比例持续增加,导致需要照顾的老年群体规模在不断增大,长期照护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长期照护一般是指为生活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必须依赖他人的失能老年人群提供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社会交往和临终关怀的综合性服务。它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它不是临时性的,不像病人住进医院、康复后可以出院的服务。它是长期的、持续性的,因此称为长期照护。第二,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医疗服务,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服务,而是这两者的整合性服务。失能是长期照护需求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失能老人对照料护理的需求又是最多、最迫切的。目前的老年人大多有多个子女,若待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进入到了晚年,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将更为严峻。为了应对这一严峻的养老现实,大力建设我国的老年长期照护体系势在必行并且任务紧迫。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是重要支撑

  1980年代以来,社会化养老的需求日益凸显。为了应对这一需求,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和长期照护体系。这涉及资金筹集、服务提供、政府监管、人力资源培训等多方面的工作,而举办专业化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而言,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重要形式。养老机构有专门的场地、服务设施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可包括对老年人的长期入住照护、短期康复照护、日托服务、派送工作人员进社区或家庭服务等,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不仅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和地位,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也起着咨询、引导、教育、支持等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

  经过长期探索,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举办养老机构,通常采取政府出资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运营经费和优惠政策,由有资质的民间经营者来运营的模式,并强调对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缺乏家庭养老资源、收入较低的老人长期照护,具有较强的福利性。举办专业化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是政府提供养老公共产品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老年长期照护体系和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

  避免步入“豪华”型老人院误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推进,一方面立足现实国情,另一方面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已经确立了大力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逐步建立长期照护体系的努力方向。在2011年出台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工作目标。这既是中央的明智决策,也显示了政府加大投入建设社会化养老事业和长期照护体系的决心。

  然而,在为之感到欢欣和振奋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养老机构总体而言,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和结构上,都面临着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养老机构的数量严重缺乏、专业化水平总体不高等。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一些地方政府在追求“政绩工程”或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福利性等错误思想的引导下,盲目强调高标准、大规模,兴建了一些“豪华”型的公办养老机构,结果导致收费标准偏高,成为老干部和“富老人”才能享受的特殊服务,而大量急需照护的失能老人却因付不起昂贵的费用而被挡在门外,造成供给和需求的严重脱节,本应用来“雪中送炭”、解决民生的老人院却成了“锦上添花”、权贵专享的特供品。目前,我国涉及数千亿资金的新一轮老人院建设一定要避免再步入这个误区。

  加大对养护型老人院扶持力度

  必须明确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强调和保障老人院的专业化和社会福利性,如明确规定:凡为健康人修建的老年公寓,无论公办民办,一律不予以公有土地划拨,而必须依据市场规则,进行有偿购买或有偿转让;政府应重点以“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护型的福利性老人院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对入住福利性老人院的老人要完善分类定级和服务、收费标准;加强对老人院管理和老年护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等。

  另外,从中国国情出发,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处理好机构、社区、家庭三者间的平衡关系。机构建设与人才培训要排在优先位置,还要让这两方面的努力同时有益于社区和家庭。政策重点应该放在社区老人院的设置与经营上。这类老人院的规模不太大,床位一般不会超过200张,在长期照护制度体系里,配备好人力的这类机构可以将服务效能发挥到最大,可以为社区各层次功能弱势与收入弱势的老人——无论他们在家庭、社区还是机构,提供所需要的照护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大批老人院在为失能老人服务的同时,真正起到对社会化养老体系的“支撑”作用,使我国的老人院建设真正成为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商楠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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