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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立人”思想的开启者与践行者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23 09:4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224期 特别策划“鲁迅精神的当代价值”文章之一

  鲁迅的“立人”思想则主要是基于“人”自身存在价值和意义而构建,显示出一种与20世纪人类文化发展主流相对应、对接的现代性特征。

  如果说中国传统的“立人”思想主要是基于道德理想而构建,为世俗生活提供道德人格的意义支持,那么,鲁迅的“立人”思想则主要是基于“人”自身存在价值和意义而构建,显示出一种与20世纪人类文化发展主流相对应、对接的现代性特征。

  中国传统的“立人”思想,如孔子主张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注重在道德本体领域构建具有崇高性质的道德理想,强化以规范的人伦秩序,调和人在现实中的关系,给予世俗生活以充分的伦理关怀。不过,这种基于道德理想而构建的“立人”思想,其实质则呈现出借助王权的“家国”意志来进行人生实践和人格塑造的特点,结果则是使人的世俗生活与精神生活始终拉不开距离,难以保持价值的中立性,尤其是道德理想与政治意识形态保持着密切联系,“道德意识形态化”的现象格外突出,使人无法在总体的精神超越位置上始终都以“人”的价值立场和尺度来探寻生命的终极意义,建立起独立的人格,实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宏大抱负,而更多的则是表现出“代圣人言”、“代帝王言”的依附型人格和人生被支配性的特点。

  鲁迅的“立人”思想则自始至终都是把对“人”的思考重心,置于对“人”的自身关怀之上,显示出一种重新发现人、肯定人、尊重人,探寻人的存在价值、生存意义和发展前景的现代人文理念。特别是通过对人的精神解放、个性解放和心灵自由的思考与追求,鲁迅认为,要打破中国历史“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超稳定”循环,创造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就必须站在“立人”的思想高度上,改造国民性,重铸民族魂灵,进而使现代中国能够甩掉传统的包袱,并在“矫19世纪文明之弊”当中,迈入“深邃庄严”的“20世纪文明”,以一种新型人格跻身于“世界人”的行列。在鲁迅看来,近代西方之强“则根柢在人”,要使整个中国摆脱近代以来的落后窘况,在文化建设方面就应“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这样,“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

  现代“立人”思想最突出的特点是追求人的现代化,尤其是人的观念的现代化,或曰人的思想和精神的现代化,完成人格由传统的依附型向现代独立型的转变。阿·英格尔斯指出:“在整个国家向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人是一个基本的因素。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国家。”人,无疑是文化构成中最核心、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现代化,决定着一个国家、民族和文化现代化的基本性质。鲁迅认为,现代“立人”思想主张,并不仅仅只是将人从社会物质压迫中解放出来,关键的还是要使人能够从精神奴役和禁锢中解放出来,获得个性的解放、人格的独立和主体意识的自觉。鲁迅强调,现代“立人”思想的主旨是要“人各有己”、“朕归于我”,最终达到“群之大觉”,实现“中国亦以立”的民族复兴理想。他坚持把人的现代化作为他进行广泛的“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的价值出发点和基本尺度,并且从中设计出以追求人的精神解放、心灵自由为终极目标的,关于人的解放、民族独立、社会发展的文化蓝图。

  鲁迅的“立人”思想,不再是政治、伦理等外在范式的道德人格诉求,而是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个体性,具有鲜明的现代文化觉悟的人生意义诉求。他始终都将人的个性、个体性作为“立人”思想的基点,强调人的“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并指出个性、个体性是人摆脱一切内外在的强制性规范的内在精神动力。他曾激烈地批评传统文化中的“以众疟独”、“灭裂个性”、“灭人之自我”的思想学说,指出作为个体的人,应具有个性鲜明的独立人格意志,具有他所推崇的“独具我见”、“人各有己”、“不和人嚣”、“不随风波”的个性品格。因为只有这样,人才能在与强大的世俗进行博弈当中,保证思想的纯正和精神的高洁。鲁迅通过对“此我”的高度关注,进而引申出一系列关于人的主体性、主体意识自觉性的思想学说。他认为,人的“主观之心灵界,当较客观之物质界为尤尊”。人的“内部之生活强,则人生之意义亦愈邃,个人尊严之旨趣亦愈明”。他坚持把人的主体性、主观性,与人的个性、个体性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其价值指向就是要求“此我”能够充分地领会到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做到“去现实物质与自然之樊,以就其本有心灵之域”,实现“思虑动作,咸离外物,独往来于自心之天地”的精神解放和心灵自由。人一旦完成这种现代性的思想转变,就能够真正做到“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和“惨淡的人生”,自觉地抵御人性之恶的侵蚀,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完成人生的使命。鲁迅由此建立了一种新的伦理法则:以卓越的个体目标去引导、改造众多的不觉悟者,使之能够在现代思想文化的召唤下,获得自身的觉醒和觉悟,并承担起改造国民性,重铸民族魂灵的历史重任。

  鲁迅是现代“立人”思想的开启者,也是勇于实践的践行者。可以说,在精神尺度上,鲁迅的“立人”思想显示出了一种积极开掘人的价值和潜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给予人更多的自由选择和自由创造的人生哲学特质,洋溢着寻找人与现实异化根源,探寻人的真正出路和最终归宿的思想激情和精神风采。总之,鲁迅的“立人”思想对于当代社会还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这个时代还需要鲁迅的“立人”思想。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健 单位:浙江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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