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幸福或幸福感的探讨引起了政府、学界等方面的关注。相比于一味追求GDP,关注幸福感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从政府责任和打造责任政府的角度出发,笔者以为,除了要关注人民的幸福感,似乎更应该重视人民的“不幸福感”,在治理区域中减少一个贫困人口,比增加一个百万富翁更有意义。
增进幸福就是免于不幸
尽可能地提升治下之人民的福祉无疑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说:政府的主要目的不在于使整个国家拥有尽量大的力量或尽量高的荣誉,而在于使国内的每一个人享有更多的福利和免遭涂炭。问题是,对于福祉或福利该怎样来理解?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从正面的、积极的角度将其理解为“增进幸福”,也可以从反面的、消极的角度将其理解为“免于不幸”。不过,从施政实践的可操作性、从政府向人民履行责任的基本取向出发,笔者认为,应该立足于后一种理解。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小章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社会建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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