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在农地非农化中土地增值来源的理论基础可分为两支。首先是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级差地租产生有两个来源,一是地理位置决定的,二是非农用地的单位面积投资高于农业用地。土地经济学家周诚作了进一步拓展,将级差地租从理论上分解为直接投资性增值(业主自身的投资)、外部投资辐射性增值(地块外的投资)和稀缺性增值。其次是鲍尔斯的合作剩余理论。当人们在一项生产活动中进行合作时,通常产出一项联合剩余,即他们如果参与这项联合行动,就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净收益。联合剩余实际就是每个人从联合行动中获得的收益与他们从次优替代选择中可能获得的收益之差。在这里就是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
提高补偿倍数治标不治本
人们初始认为农民利益受损是因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因而主张提高倍数。后来发现,仅仅提高征地补偿倍数来改善分配问题只有治标的意义。要保护农民的利益,首先应保护农民的权利。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周立群 张红星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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