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的决策与规划的指导下,历史文化名城不是发展的包袱,而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和发展的优势资源。
他是“中国营造学社”的最后一名成员。他不屈不挠、孜孜不倦地从事文物保护工作70余载,从长城保护到京杭大运河申遗,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到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就是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罗哲文。近日,本报记者就京杭大运河申遗、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城保护、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问题对罗先生进行了专访。
1 中国的世界遗产“虽由人作 宛自天开”
《中国社会科学报》:目前,申报世界遗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京杭大运河也进入我国申报世界遗产名单,您如何评价?
罗哲文:对于运河,我是怀着敬畏、爱护的心情做一点工作。京杭大运河是自然与人创造的杰作。据《元史》记载,当时京杭大运河的终点北京积水潭,帆樯林立,各种货物堆积如山。元、明、清三朝数百年间,国都北京的宫殿、官府等的建筑物资、粮食和人工的供应,文化艺术的繁荣,都靠这条京杭大运河。“漂来的北京城”非常形象地描述了大运河的作用。
京杭大运河利用江、河、湖、泊和各种自然水体,沟通了海河、黄河、长江、淮河、钱塘江等五大水系,“半是天工,半是人为”。我在沿京杭大运河区段考察时,看到很多段落,很难分辨人工与自然的界限,到了淮安、扬州、湖州等地段,水网纵横、河渠交错。天工、人巧交融在一起,难解难分,这也正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之处。
京杭大运河在两千余年间的反复改造、创新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天人合一”的思想。一部大运河的修建史,其实就是中国先人与自然相互影响、利用、协调的历史。
《中国社会科学报》: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是您首先提出的,其最新进展如何?
罗哲文:1961年,我国公布第一批保护单位的时候,就提出过京杭大运河保护问题。但是,因为当时历史观念的局限,没有将其看做文物。
2005年,当我们提出将京杭大运河列入申报世界遗产名单的建议时,全国政协非常重视。现在,国家把它列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列入了申报世界遗产名单。不同于其他文物的是,京杭大运河涉及多省许多个城市,协调合作难度非常大。
自2006年以来,我们对京杭大运河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快速的阶段,除了文物保护、考古专家外,“非遗”、水利史、航运史、城市规划、环保等更多领域的专家学者介入并发挥积极作用,京杭大运河遗产保护向多学科相互交融、多领域相互支持并衔接的方向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报》:我国被列入世界遗产的文物古迹越来越多,我国的这些世界遗产是否具有某种特色?
罗哲文:几千年来,我们聪明智慧、勤劳勇敢的先民在这瑰丽锦绣大地上,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成就,就是中国的遗产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创造。“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从理论到实践均达到了极高境界。“天人合一”思想融入了数不清的伟大工程与建筑杰作之中,在我国的世界级遗产种类中,许多遗产的山岳奇观与古建筑群融为一体,这些是我国世界遗产特色的突出体现,堪称人类文明进程的标志。
突出保护特色 传承遗产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报》: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您的努力推动下,我国于1985年签署加入了该《公约》。作为文化与自然遗产大国,我国应在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方面发挥怎样的作用?
罗哲文:我国现在是世界遗产委员会21个核心成员国之一,我国遗产保护的特色也曾影响到相关国家,如日本、朝鲜、韩国、蒙古、越南及东南亚地区,因而,在遗产保护方面也有相似之处。在保护维修的方式和技术方面,以木结构为主的东方建筑体系的遗产,与以砖石建筑结构为主的西方建筑体系不同;东方的绢、纸绘画、简牍、文书,与西方的油画等也不同,各具特色。我国应在这一问题上作出一些努力,如举办以东方建筑遗产保护维修特色为主题的研讨会,达成共识,以丰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又如,在遗产项目申报的形式上,可将相同性质或类型的遗产结合起来联合申报,更有将文化、自然、文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申报等。在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祖先创造的文明成果日益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大大扩展世界遗产保护的内容,加大保护力度,显得十分迫切。
《中国社会科学报》:20多年前,您已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点,现在,“非遗”成为时髦的名词,您如何看待这样的变化?
罗哲文:当时,并没有“非遗”这个名词,发展是必然的。改革开放初期,面对轰轰烈烈的建设热潮,不少文化遗存濒临消解,亟须抢救保护。例如,当时一些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出现改造问题,存在其间的建筑、街道、街坊等众多的标志性硬件,以及相依附的音乐、诗词、歌赋、工艺美术等文化内涵的软件,面临“香消玉殒”的困境。我国及时开展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现在看来,功不可没。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文化的作用彰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源之一,经济才能协调、可持续发展下去。
传承、保护、延续文物的价值,关键在于我们的信念。现在,“非遗”法出台,标志着“非遗”保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此,要适应这种需要,政府部门应超越传统部门分工的藩篱,前瞻性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降低社会发展成本,适应文化良性内在发展的需要,促进文化良性内在发展。
2 长城铭刻了中华民族大融会的历史事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不到长城非好汉”。50多年来,为研究、保护、开发利用长城,您曾数度冒险攀登险峰,数百次攀登长城,有何认识和体会?
罗哲文:“上下两千多年,纵横十万余里”。万里长城与中国大运河是世界古代工程中最伟大、连续修筑时间最长的工程,两千多年来一直修整不停。长城有几千里是利用自然的河湖、高山阻险和断续的烽燧所构成,并未修筑城墙,纯属自然屏障,是人工与自然结合的杰作。长城铭刻着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沧桑历史。长城的内容丰富,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在理论上将长城作为一门学科的“长城学”正在兴起。
首先,长城是安定和平的保障。作为一种防御工程,我们且不论“在德不在险”的政治主张,其发挥出的保卫和防御的作用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
其次,长城不是“闭关锁国”、“封闭自己”的产物,它所起的作用只是保卫和防御。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沿丝绸之路修的河西长城远达西域,是为了保护对外开放交通要道的畅通,促进经济发展。
最后,长城是中华多民族共建的工程。自长城出现以后,各民族的诸侯都修长城。自秦始皇以后,统治中国或中原地区的王朝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大多修筑长城,其中尤以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朝代为多,如北魏、东魏、北齐、北周、辽、金、元、清等朝都曾以不同规模修筑长城,有些朝代修建规模甚大,如金长城长度近万里,为长城修筑史上一次重大的修建工程。长城铭刻了中华民族大融会的历史事实,而且也是各族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很早以前写的一副关于长城的对联,是否表达了自己对长城的看法?
罗哲文:是的,这是现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材所采用的《长城赞》,编写者略有改动。原文是:
起春秋,历秦汉,及辽金,至元明,上下两千年。数不清将帅吏卒,黎庶百工,费尽移山心力,修筑此伟大工程。坚强毅力,聪明智慧,血汗辛勤,为中华留下巍峨丰碑。
跨峻岭,穿荒原,横瀚海,经绝壁,纵横十万里。望不断长龙烽垛,雄关隘口,犹如玉带明珠,点缀成江山锦绣。起伏奔腾,飞舞盘旋,太空遥见,给世界增添壮丽奇观。
3 文物古迹“有声有韵 有形有神”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提出“文物是有生命的”观点,曾引起业界热烈的反响。您能否阐释一下这个观点?
罗哲文:俄罗斯作家果戈理说过:“文物”生命的长久,不仅在于存在的时限,还在于对人们的影响,因为文物是历史文化积淀所形成,包含着我们民族文化的基因,经常会拨动我们民族文化的情绪,唤起历史的记忆。从此角度看,文物是鲜活的,是“有声有韵”、“有形有神”的客观存在。
建筑被称之为凝固的音乐、交响的乐章。70多年前,梁思成先生曾以北京天宁寺塔为题材,谱就了音乐的韵律。文物古迹本身就由诗歌、音乐、书画的声韵所构成。
与诗赋、音韵相融的,最有代表性的古建筑要算亭台楼阁。与此相关的诗赋词章,千百年来不断传唱,成为复建这些建筑的动力。滕王阁、岳阳楼、黄鹤楼、鹳雀楼可称为这方面的代表。其他各种类型的古建筑,如古塔、宫殿、坛庙、寺观、桥梁等,莫不具有丰富的内涵与文化。
各种建筑最为集中的城市,不仅有起伏昂扬的建筑音符,而且有点、线、面组成的建筑篇章。我国古代城市的规划充分考虑到了各种建筑点、线、面群体的韵律安排。北京7.8公里中轴线上标志性建筑的高低错落,可以称得上是跌宕起伏的交响乐章。
文物是有形的,但它包含或承载的内容是鲜活的。在评介一件器物或艺术品时,中国有一句老话,往往称之为“形神兼备”,确实如此。
《中国社会科学报》:回顾我国文物、古建筑、古城镇保护工作,作为“中国营造学社”的最后一名成员,您认为“中国营造学社”发挥了哪些作用?
罗哲文:文明的结晶大都凝聚在文物古迹上,小至金石、陶瓷、印章、微刻,大至庙宇、衙署、宫殿,再到古老村镇城市,无不是中华古老文明的凝结体现。回顾我国文物、古建筑、古城镇保护的历程,20世纪二三十年代,首次把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范畴。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外国人来到中国,他们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对我国的古建筑进行测绘、调查、研究等,并将其成果用于出版或举办展览。我国的一些开明人士、进步学者挺身而出,认为中国的“国粹”应由中国人发扬光大。于是,朱启钤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营造学社,并相继由梁思成、林徽因、刘敦桢等先生主持,用科学方法对我国的古建筑进行实地调研、测绘和考证。经过长期努力,出版了《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等专业刊物,变过去修庙塑像的目的为科学保护文物,并大力宣传。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对我国古建筑保护功莫大焉。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数量最大。追溯历史,古建筑跻身文物之林乃肇始于营造学社的工作。
1946年,梁思成在营造学社基础之上,创办清华大学“营建系”,“营”即城镇规划设计。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中央派人请梁思成等编制《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要求在解放全国各地时,注意保护文物建筑。在这些项目中,就把当时的北平作为一个完整古城来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报》:如何处理好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关系?
罗哲文:保护文物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发挥它的作用,包括爱国主义教育、科学研究、参观欣赏、创作参考借鉴、文化娱乐、旅游等。文物工作的全部内容应该是“保”和“用”两个方面,缺少了任何一方面都将是不足的。“保是前提,用是目的”,二者不可偏废。只有保得好,才能更好地用;只有用得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报》:我国文物保护与建设协调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罗哲文: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对待不同的事物,处理的方法也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提出了“坚决保护、严禁破坏”的方针,其后,提出了“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生产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的“两重两利”24字方针。真正落实“两重两利”方针,就需要客观判断文物保护与建设两者的轻重关系,并合理解决。解决办法有三种:一是当古建筑或古迹与新的建设发生冲突时,若古建筑或古迹身份重要,新的建设就要为之让路;二是当新的建设十分重要且必须经过或占用位置时,古建筑或古迹就要为新的建设让路;三是如果两者都重要,就要采取技术措施,原地保护文物古迹。上述三种办法,在处理矛盾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北京北海的团城、建国门的古观象台,均以此得以保存下来。
以科学决策彰显历史文化名城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提出的历史文化名城理论对指导实践产生了重要作用,请谈一谈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见解。
罗哲文:谈不上指导作用,仅可参考而已。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酝酿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我记得,曾考虑到历史文化名城应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悠久的历史或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第二要有较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第三要有较多的文化传统内容;第四是这样的城镇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和发展着。
1987年,在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研讨会上,我提出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三大支柱”,即物质文化的体形环境、非物质文化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传统经济及其发展。
20世纪90年代,我提出,必须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经济优势,抓住优势发展经济,协调保护与建设的关系、重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等一系列解决矛盾的建议。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变化,有喜有忧,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矛盾,任务艰巨,但是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我们对历史文化名城应有足够的认识,在科学的决策与规划的指导下,历史文化名城不是发展的包袱,而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和发展的优势资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许多地方通过恢复文物古迹来促进经济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假文物和假古建,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罗哲文:古建筑是“实物的史书”、“历史的见证”,其价值在于它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特色等的实物例证。
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以及其他各方面的价值,都要通过实物本身来体现,如果文物建筑不存在了,一切都谈不上了。我们要科学地看待文物再生产、再建造与古建筑的复制,即使这样做对发展旅游有实在的经济价值,但绝对不能简单地混淆是非、曲解历史。我们也需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复建与牵强附会地兴建假古建是有区别的,要尊重历史事实,争抢名人故里之类的做法则不值得提倡。
《中国社会科学报》:修复的古建筑是否算文物?
罗哲文:根据科学依据维修的古建筑,复原、重建的古建筑不能以假古董视之。例如,新复建的北京永定门是在原来位置上复建的,就是文物。我在学习前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维修古建筑“四保存”的原则——保存原来的形制、结构、材料、工艺技术。如果在复建、维修古建筑时,做到上述四点,就做到了保存古建筑的文物价值,当然算是文物。文物的价值不在于原料的价值,而在于加工和创造。例如,金银珠宝具有很高的原料价值,如果未经过加工,就不存在文物价值,而古建筑的价值就体现在其形制、结构、材料和工艺技术上。(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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