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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要发展也要引导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19 14:5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9月13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首度通过全球网络社交媒体与全球网民对话。此前,消息一经Twitter、Facebook、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立即收到5500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提问,其中一半以上来自中国网民。实际上,社交媒体正在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模式,并给政治、经济秩序带来巨大影响。由此引发的是否应加强社交媒体监管的问题也颇受关注。

  社交媒体:威力还是威胁

  近年来,社交媒体在互联网的“沃土”上蓬勃发展,展示出强大的爆发力和巨大的潜力。席卷西方的Facebook、Twitter等跨区域、跨民族的社交平台,以及国内的新浪微博、豆瓣、人人网、开心网等早为众多民众所接受,成为人们交流沟通、获取信息、扩大交际的平台。在诸多重大事件面前,社交媒体爆发出惊人的能量,显示着新媒体在舆论监督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威力”。

  但是,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在积极改变人类生活的同时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在美国,五角大楼正在担心YouTube及其他社交媒体会占用带宽,或漫不经心地上传内容会暴露军事机密;在印度,政府为了防范恐怖袭击,已多次要求研发黑莓手机的RIM公司提供加密数据的读取权限。更有许多研究将焦点对准社交媒体与暴力骚乱及恐怖活动的关系。

  针对这种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雷蔚真说,“社交媒体本身不是威胁”,更不应把暴力骚乱和恐怖袭击归责于社交媒体。应更多地看到社交媒体发展的积极方面。

  网络监管:力度如何把握

  尽管如此,面对社交媒体内容广泛、迅速快捷的特点,大多数国家都不敢掉以轻心,积极采取对新的网络监管措施。

  在互联网管理法规的数量上,美国以130多项法规居世界之首。2010年6月24日通过的《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中规定,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关闭互联网。早在1984年,日本制定了管理互联网的《电讯事业法》。近年来,日本又相继出台了《打击利用交友网站引诱未成年人法》、《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和《规范电子邮件法》等法律法规,以期遏制利用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7月,韩国启动身份确认制度,目的是要求网民对网络言论作出负责任的态度。近日,印度也推出了较为严格的网络管理措施。

  但这些管理措施在维护虚拟世界秩序的同时也招来了很多质疑,孰是孰非,众说纷纭。对此,伦敦大学学院数字人文研究中心主任克莱尔·沃里克认为,互联网具有分散性的特点,监管控制难度大。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学研究室主任孟威也认为,有关新媒介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出台,一定要建立在认真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树立危机传播意识,把握和处理好危机管理和常态治理的关系。

  新媒体须防滥用自由

  在2011年初开始的西亚北非社会动荡中,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情绪性、煽动性言论甚至是谣言,英国首相卡梅伦当时表示坚决支持“网络自由”。而在伦敦骚乱事件后,卡梅伦又声称“当有人把社交媒体用于暴力的时候,我们需要阻止他们”。这是国际政治中“网络自由”在不同形势下被改变边界的一例,网络自由总被人为地贴上或好或坏的“标签”。

  香港大学中国媒体专家大卫·班多斯齐曾表示,微博效应可以展示社交媒体在应对社会问题时的能量,更能体现如何挑战对民意的管控。

  “新媒体带来了自由的现实,也制造了民主幻像,人们从被动的信息消费者变成主动的信息生产者和观点创造者,借助传播科技所引发的高度互动,虚拟传播向日常交往回归,民意的表达也重新置于‘部落时代’的轻松”,孟威说,自由的新媒体并不能够想当然地为社会正义提供坚强支持,当知情权、传播权、表达权被演绎为一种滥用的自由,公正与民主同样会受到威胁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社交媒体应该进行必要的引导。(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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