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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议程的单向设置模式被颠覆——网络媒介具有公共领域治理功能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21 09:3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公共领域概念化于哈贝马斯,他基于规范价值描述了一个公众能够在其间自由地进行话语交往进而形成公共意见的公共空间。这种理想的公共空间自然无法在现实层面上得到完全的实现,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沟通途径已不断地被赋予公共价值并具有相当的政治影响力,被纳入政府治理必须要考量的对象范畴之中,例如新兴的网络媒介。

  公共领域具有治理功能

  公共领域的生存空间和公共舆论的影响力,除了取决于政府治理理念的定位外,在很大程度上更依赖于政府对这个平台在公共治理中所发挥的价值和功能的判定,也就是我们需要界定的“公共领域的治理功能”。哈贝马斯在著作中含蓄地论述了这种治理的功能:“公共领域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整合和群体认同,寻求社会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其次,为国家和政治子系统奠定合法性基础,参与公共领域的过程就是认可政治秩序的过程”。根据对哈贝马斯相关论述的解读,结合对公共领域运作过程的理解,可以将公共领域的治理功能归结为两个层面:一是公众—公众治理,构建公共舆论自运行的公共空间,通过意见整合产出公共舆论;二是政府—公众治理,构建政府议程设置的新模式,实现议程设置的多主体互动。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林雪霏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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