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戏剧保护和发展的对策
编者按 我国有着丰富多彩的地方戏剧,这些剧种记录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情感和地域特色。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新的艺术形式的冲击,地方戏剧的生存和发展遭遇众多难题与困境。就如何保护和发展地方戏剧的话题,有关学者撰文谈了自己的看法。
当下,就地方戏剧的保护与发展而言,市场化是一条必经之路。但地方戏剧的市场化道路不是简单地将演员和剧团抛向市场,任其生灭,而是在充分尊重地方戏剧本质特征与历史实践的基础上,明确地方戏剧发生、发展的基础和生态,使其进入艺术的良性发展轨道。
“回归民间”是市场化必由之路
地方戏剧的现代化有赖于建立健全的文艺体制和戏曲生态,有赖于在既有经验基础上,充分尊重地方戏剧文化的内涵和特征。惟其如此,各种地方戏剧文化才能够获得新生。在当代,回归民间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戏剧市场化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戏曲尤其是地方戏剧厚重的民间形态被人们忽略。其实,地方戏剧有其自身生长的生态链,宗教信仰、庙会活动、对历史人物的崇拜、风俗习惯、人们的审美趣味甚至于关乎人们生存的物质条件等都是其生态链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地方戏剧与民俗、民情密切交融于一体,形成了民俗接纳戏曲、戏曲参与民俗的独特的民族化特征。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所承担的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剧种剧团现状调查”,经过对山西、福建等十数个省市剧种剧团的调查数据表明,那些依靠国营剧团维持生存的剧种,在体制转变过程中,虽然面临着剧团解散、艺术遗产流失、优秀演员转业的隐忧,但是民营剧团遍地开花的局面也从另一个方面尊重了地方文化对于当地剧种的选择。特别是一些古老的剧种,如莆仙戏,近百个民营剧团每年演出八万多场,足以指明地方戏剧得以维持和发展的真正市场。
当然,回归民间绝不是全部抛弃地方戏剧与官方、与文人的联系,而是在此基础之外,努力营建地方戏剧与当代生活及社会阶层审美相互交融的文化生态。
创新和保护不可偏废
就地方戏剧的保护与发展而言,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物质化的存在,不使物态的戏曲及剧种消亡;一是思想精神性、艺术个性化的保留与张显,不在‘保护与发展’的旗帜下置换与走向‘一统’。”创新与保护是地方戏剧发展的双翼,不可偏废,这也是多年来我国戏剧发展的总结和经验所在。掌握这一特性,处理好创新与保护的关系,对地方戏剧而言有着意味深长的意义。地方戏剧顽强的生命力本身就是不断创新的体现,没有这种创新和生命力,我们现在看到的就不是舞台和剧场里的戏曲,而是在博物馆和历史中逝去的戏曲、凝固的戏曲、没有了感情的戏曲。
地方戏剧的创新体现戏剧发展和艺术发展的程度与高度。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启动的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这方面的成绩较为突出。川剧《金子》、《变脸》,闽剧《贬官记》,梨园戏《董生与李氏》等都有上佳的表现,它们的表现形式和手法与当代生活、时代精神是一致、和谐的。只有具有创新的作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从而成为民族精神记忆的宝贵财富。众多地方戏剧有着深厚、悠久的传统和历史,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创新代表着地方戏剧的一种时代发展方向。
可以说,在“非遗”保护背景下的地方戏剧,不完全是一种“博物馆艺术”,不是死亡艺术,甚至也不是夕阳艺术。创新有待我们加强对地方戏剧的研究。重视一个剧种的保护和发展不同于重视一个剧目的创作和获奖,应该将现实的创作和理论研究结合起来。
探索多元文化生存空间
当代社会的文化转型呈现出空前的艰难与复杂。今天,人们的生活理念和价值观已发生很大变化,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也有了新的变化和发展;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文化的趋同也越来越强烈。这对地方戏剧的保护与发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下戏剧实践中,地方戏剧的古典性与现代性往往没有得到充分理解,人为改变戏剧传统的现象多有发生。一方面,一些“大制作”在提升剧种的时代品格的同时,也使剧种渐渐失去自身个性;另一方面,剧种作为文化遗产在没有及时得到国家扶助的时候,在面临现代冲击的文化生态中独立维生,戏剧传统大量消失。这种艺术趋同的状况,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也毫无疑问地显示出:我们在面对现代娱乐方式冲击时,对地方戏剧的自身规律缺乏足够自信,对传统进入现代缺乏足够的认识。
在当代多元文化格局中,我们不应该重复戏剧在封建时代自生自灭、优胜劣汰的局面,而应该更加理性、更能审慎地面对戏剧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固然强烈冲击地方戏剧传统,但无疑也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在变化的时代审美中,如何发现地方戏剧丰富多元的传统之美,既是发展、创新的基础,也是保护和传承的必要条件。
在今天,地方戏剧更应在国家保护传统遗产、发展文艺事业的有利环境中,按照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艺术特征,充分探索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祯 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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