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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影视准备金制度“准合法化”摄制组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9-16 14:3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我国影视产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在良好的产业形势下也潜伏着危机,其中作为影视剧制作主体的电影、电视剧摄制组(以下简称“摄制组”)的问题尤为突出。

  摄制组类型多样 地位不同

  摄制组是由电视台、电影厂或其他文化影视类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组建起来的,依据文学剧本或影视剧本制作出电影、电视剧的临时组织。摄制组成员主要有导演、制片人、演职人员、摄影、美工、照明、制景、化妆、音响等。视分工合作情况,有的摄制组还包括编剧、动画设计人员等。影视剧的摄制,人员复杂、流动性强,耗资较大、占用时间长,民事法律关系复杂、缺乏制度约束。因此,管理影视剧摄制的摄制组也是类型多样,一些摄制组还有法人才有的公章和账户。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作武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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