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人:汪行福,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内容简介>>
该书研究对象是义务及其规范的来源问题。作者站在康德的立场上,把人对自我同一性的理性要求作为规范性的来源和合理性的基础,分别讨论了规范性问题、规范与反思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来源与义务的范围。作者对G.A.柯亨、雷蒙德·戈伊斯、托马斯·内格尔和伯纳德·威廉斯等当代著名哲学家的质疑进行了回应。
推荐理由〉〉
在后现代主义和文化传统主义的双重挑战下,道德和法律义务的规范性面临诸多问题。自从罗尔斯《正义论》出版以来,实践哲学领域出现了“规范论的转向”,公平、平等和正义等规范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康德式的道德观念和推论模式恢复了应有的地位。但是,罗尔斯、哈贝马斯、德沃金等人思考的焦点是何谓正义社会的规范原则,而不是规范的来源问题。该书对规范的内在权威性所作的辩护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了规范和价值问题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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