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国研讨会在杭举行
本报讯(记者郭潇雅)8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杭州市委、市政府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国研讨会在杭州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伟光到会讲话。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在开幕式上致辞。
王伟光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满怀信心奔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矛盾和问题。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努力开创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黄坤明指出,保持杭州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和协调。“十二五”期间,杭州在经济发展上要下大决心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在社会发展上,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坚持重在发展、重在惠民、重在建设、重在基层、重在创新、重在统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研讨会上,与会者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主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与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建立国情调研杭州基地的协议》。(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划清文艺批评权和名誉权界限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慧子)8月1日,“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界限”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与会学者就文学批评、学术批评与名誉侵权的界限问题,进行了跨学科研讨。此次研讨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与上海法学会联合主办。
近年来,由学术评论引发的名誉侵权纠纷案时有发生,与会学者认为,这类纠纷的核心在于,如何把握合理的文学批评和学术评论与名誉侵权的界限。文艺批评权和名誉权两者之间的界限,就是文艺批评指向的对象是人品还是作品。为保护文艺批评、学术争鸣,至少应当确立这样几条与名誉侵权划清界限的原则:第一,批评依据的事实客观存在,并非虚构捏造;第二,批评对象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并非个人恩怨;第三,批评出于诚意,并非出于主观恶意;第四,应当允许进行反批评,并非阻挠反批评。
与会者指出,媒体是否构成对被报道对象的侵权,并不完全取决于对象感到其名誉受到了伤害,更应考虑记者及编辑在处理报道的过程中是否故意违反了新闻从业者的基本伦理准则和正常工作程序。可能构成名誉权纠纷或诽谤罪的,只能是新闻报道,而不可是评论性的文字。(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报告文学呈现题材生活化等特征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慧子)7月26日—8月3日,由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主办的全国报告文学创作理论研讨会在北戴河举行。来自全国的报告文学研究者、报告文学作家、编辑近40人,围绕新世纪报告文学发展态势及存在问题、扩大报告文学的公众影响力、加强报告文学理论建构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系统的讨论。
新世纪以来,我国报告文学创作由于与现实紧密联系,反映时代风貌,产生了一批优秀作品;对报告文学进行的批评与理论研究,也得到了推进。总结新世纪以来报告文学创作理论的发展态势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更好地指导创作、推动创作理论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者认为,新世纪以来的报告文学呈现出三方面特征:第一,报告文学能够发挥反映现实的独特功能,记录了中国社会的重大进程。第二,报告文学作家能够注意拓展报告文学的题材空间,写作了大量具有史志意味的作品,呈现出文体的新变化。在新闻性渐次、主体性表达退位中,重构了非虚构本身对受众的召唤力。第三,报告文学的创作特征表现为题材的日常生活化。这一类作品为读者以自己的感知去解读作品提供了更多可能。(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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