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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外企知识产权遏制
作者:duanxp   日期2011-08-12 15:0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旨在于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来激励创新、繁荣文化,进而促进经济增长、文化繁荣与社会进步,即“给智慧之火花添加利益的薪柴”。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外企滥用知识产权制度,使知识产权从合法的权利蜕变为遏制竞争对手的工具,悖离了知识产权的应然价值。这方面的实例不胜枚举,如丰田诉吉利案、通用诉奇瑞案、微软黑屏案等。

  知识产权遏制形式花样繁多

  凭借资金优势提出不当的巨额索赔,使国内企业陷入讼累 在外企针对国内企业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大多伴有巨额索赔。外企明知获得“天价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其意图是凭借资金优势,陷国内企业于讼累之中。面对巨额索赔,为降低诉讼风险,国内企业通常会暂停生产被控侵权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外企败诉,国内企业的生产、销售与市场份额均已受到严重影响。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造成国内企业被动 如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永恒控温厂(国内最大的温控器厂家)诉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侵犯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系列纠纷案中,施特里克斯公司作为全球温控器行业排名第一的企业,为争夺中国的市场份额,一方面在全球数个国家提起针对永恒厂的专利侵权诉讼,另一方面又采取了诸如在其官方网站直接宣称佛山永恒厂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向佛山永恒厂的客户发布侵权警告或通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尽管佛山永恒厂最终在部分案件中胜诉,但其市场份额已经基本丢失。同时,由于长期的诉讼耗时费钱,该企业已无力与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竞争,只能转产其他行业。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杏飞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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