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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论创新促进政治坚定——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8-10 13:4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理论上的与时俱进是行动上锐意进取的前提,思想上的统一是全党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这段话深刻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历史前提,阐明了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相互推进,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那么,如何才能促进理论上的成熟?在笔者看来,其关键在于不断地推进理论的创新。进一步讲,只有理论的不断创新才能不断促进理论的成熟,进而才能为政治上的坚定提供坚实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在团结带领人民完成和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三件大事的同时,创造性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大理论成果与马克思主义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性、理论的彻底性和不断发展的开放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始终强调,他们的理论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理论上的突破,带动了实践的飞跃;实践的发展,推动了理论创新。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一方面,要恪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质,具备总体性的眼光和全局的视野。从其理论本质出发,从其创始人开辟的为人类解放而不懈努力的理论道路出发,注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同时期思想表达内在精神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要倾听时代呼声,以与时俱进的学风回答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当今人们的生存方式、交往方式等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这对于我们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新条件,也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实践的发展,指导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坚持与时俱进,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同时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固守本本、漠视实践、落后于实际生活中解放出来,才能永葆科学理论的旺盛生命力。

  此外,建立健全良好的沟通机制,充分吸收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的智慧,使党的思想理论能够从学术研究和探讨中吸收新鲜的营养,并有效防止两套语言疏离所造成的智慧浪费,也是理论创新不容忽视的现实要求。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这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理论只有成为人们内在的生活内容,自觉地规范着人们的所思所想,才成为人生观或世界观,才能转化为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量。当前,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把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始终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贡献,又赋予了中国特点、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加强理论武装,首先,要注重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恩格斯在给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要“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蕴涵和集中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源和基础。要完整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就要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尤其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理论武装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

  其次,理论武装的关键环节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扎根于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灵魂深处,并化为一种行动的自觉。“要教育人民,必须自己先受教育。”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是马克思主义的活化身,人民大众是通过他们的言行来具体地感性地认识马克思主义,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只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才能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再次,始终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是人民大众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力量,它所表达的穿透古今、深思高远的智慧永远是当下的,是常读常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决定了这一理论必须为群众所掌握,并在群众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理论本身。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阶层、文化程度、职业特点等差别,人们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也是不同的。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一刻也不能脱离生动的现实生活,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感召力。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09JZD0001)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杨海英 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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