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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水电是全世界的共识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8-08 15:2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水能资源开发具备清洁、稳定、安全、持续、经济性等优点,是目前技术最成熟、供应最稳定且唯一可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优先发展水电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共识,世界上有24个国家的水电占总发电量90%以上。

  我国水电的发展目标:

  2020年,水电装机能力应达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3亿千瓦以上,年发电量1.15万亿千瓦时。

  2010—2015年间,需核准开工水电项目1.2亿千瓦左右,年均2000万千瓦左右。

  “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基地的水能资源。

  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水电发展主要面临以下挑战:一是社会移民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修建水库导致1800万移民,包括繁衍人口在内,享受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已达2300万。土地资源紧缺,农业安置十分困难,非农安置有待完善;补偿标准无法满足移民的生存和发展,导致贫困化、社会边缘化;移民的权益缺乏保障机制,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工程安全问题。如复杂地质条件下高坝大库抗震问题、年久失修高坝大库抗震问题等。

  未来水电发展的策略如下:

  策略一:抓紧推进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环评工作,从国家能源安全和减排需求出发,明确水电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在此基础上,优化生态保护格局。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环评,仅从单一流域的角度考虑,无法从国家层面协调各流域的开发规模和布局问题。区域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落后于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干流的规划落后于支流的规划,干支流规划环评审批主体不一致,不利于开发与保护的协调。

  策略二:推进水电价格改革,实施水火同质同价,增加的收入用于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水电上网电价0.2—0.3元/度,火电上网电价0.4—0.5元/度,扭曲了能源价值,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压低水电电价,使利益由发电侧转移至输配电侧,由西部发电侧转移至东部用电侧,不利于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问题的解决,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以2010年的水平,按每千瓦时提高电费0.1元计,每年可增加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资金662亿元资金。

  策略三:全面实施“先移民、后工程”政策,逐步推广投资型移民模式。水电建设应当是解决老少边远地区脱贫致富问题的一个重要机遇。大渡河安谷水电站是第一个实施“先移民、后工程”试点工程,也是电价改革试点工程。

  策略四: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调干、支流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强制性要求地方政府和干流水电开发业主通过生态补偿方式,对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的支流限制开发,进而保护珍稀特有鱼类。

  策略五:建立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协调流域生态保护。大渡河、雅砻江、澜沧江等有待试点。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变分散式增殖放流为集中式增殖放流;落实监督水电环保措施;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回顾性调查评价等。

  策略六:加强设计复核和工程安全定检,提升工程安全隐患自动监测水平和地质灾害风险应对能力。排查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遗漏,杜绝盲目赶工、压缩勘察设计周期,确保安全运行调度管理。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廖文根 系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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