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鹏)7月26—27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召开。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在开幕致辞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大学教授张文显提出,民法是现代法治的真正法律基础。一个人不懂民法,就没有法律思维;一个国家没有构建起民法的概念体系和理论体系,在当今世界法学中就没有话语权;一个没有确立起民法文化的民族,就不可能真正走向法治社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民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应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从应然转向实然。
在主旨演讲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向与会学者提出了当前民事审判中形成的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包括物权、房地产、民间借贷、侵权责任和合同等领域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指出,《物权法》颁布后,物权制度本身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比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朝法人化方向发展。在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围绕三方面主题展开研讨:一是民法典与民法方法论;二是人格权法立法研究;三是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在法律适用的问题。
民法典的制定问题受到普遍关注。王利明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民法典的制定问题十分重要,建议加快制定民法总则、人格权法和债法总则。北京大学教授魏振瀛指出,在新形势下,论证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是十分重要的;民法学界要以民法典研究为目标,深化民法理论研究,在宏观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共同起草一部高水平的民法典草案。
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协办。(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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