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变革是中国改革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这个时期,我国政企关系的变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84年),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放权让利”,通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改变激励机制的方法来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但计划指令依然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第二阶段(1984—1989年),以“政企分开”为特点,开始引进市场经济成分,把政府从企业经营和决策中分离出来,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并把国有企业以股份的方式出售,实行“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存,形成了“双轨制”;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这个阶段的改革内容主要以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为主导,利用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改为委托—代理关系,目标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何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