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笔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项羽并非“弃军而逃”的“懦夫”——兼与张剑锋商榷》一文后,张剑锋又发表了《项羽是不是弃军而逃——与郑志强商榷》(以下简称《弃军》)一文,认为笔者的文章“其中有许多不妥之处”,并进一步提出了三个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回答这三个问题。
《史记》“不虚美、不隐恶”的“态度”应予认可
“司马迁写《史记》的态度是否完全客观”?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指出:“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可见,早在汉代,最著名的大学者就已认可了司马迁写《史记》的“态度”,即“以尽可能客观公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真实”。但张文却以“完全客观”这一标准来质疑司马迁,并认为他采取了多种“隐瞒”的方法,这似欠公允。司马迁在《佞幸列传》中记载了籍孺、闳孺、等一系列丑人、丑事,如果汉朝政府没有尊重“实录”的精神,其言论又怎能“瞒得过”当局者?再讲“霸王别姬”。稍懂古今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并不是在“抬高”项羽。因为根据当时的军规军法,在前线与大敌决战是决不允许私自带美女的,而项羽身为最高统帅,不能严于律己,自然不能从严治军,所以他的高级将领中既有内奸(如项伯、丁公等),又有叛徒(如英布、周殷等),他若不败岂不怪哉?这才是从“别姬”中应该读到的重要内容。《弃军》又引用了李长之先生的话:“在司马迁的笔下,项羽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刘邦却是一个流氓而已。”但在司马迁的笔下,战斗中的“英雄”项羽,政治军事上重武力、轻谋略及个人性格中的残忍与刚愎自用,也是栩栩如生的:“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鸿沟对话”中刘邦当面列举项羽的“十项大罪”,而项羽在语塞之下,竟用“伏弩”偷射了刘邦一箭!相反,刘邦虽然做了很多“流氓”之事,但他断然起义反秦;陈、吴起义后又最早响应,率先攻入咸阳,约法三章,抚恤百姓;在楚汉之争乃至征匈奴的诸多危难之中,均能机智地化险为夷,最终统一天下。一群原处于社会底层的“好酒及色”(刘邦)、“贫无行”(韩信)、“一县中尽笑其所为”(陈平)以及“贩缯”(灌婴)、“屠狗为事”(樊哙)的“流氓”,在战争的洗礼中脱胎换骨,“虎变”成一批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史记》“其文直、其事核”的笔法应该学习
“垓下楚军命运如何”?《弃军》坚持是被汉军“斩首八万”。其理解有不确切之处。司马迁写“项羽乃败而走”既非定性为“原因”亦非“结果”,而是运用了典型的“互见”法:《高祖本纪》中采用了汉方的说法“项羽乃败而走”,《项羽本纪》又采用了楚方说法“溃围南出”。《弃军》提出以下问题:1.“楚军在项羽逃走后一波又一波往外跑”,“汉军怎么可能不知道?”当然知道。但如果楚军运用了 “多向突围法”,汉军当然也要多向应对。南方是周殷的部属,他们原是楚军。若垓下楚残军从这个方向“南出”,周殷部下的将卒与垓下军真能打起来吗?若能打起来,刘邦为何要另派灌婴军去追击?2.《弃军》认为,项伯被封侯,主要是“汉王与项羽有纳(郄)于鸿门,项伯缠尝解难”,但“射阳侯”的“功劳簿”上记载:“以破羽,缠尝有功。”《弃军》不采此条,有欠公允。《弃军》又言:“丁公当年在彭城之战中曾饶了刘邦一命,所以才找刘邦领赏。”这也难圆其说,丁公早就可因此去领赏,但却于垓下战后才去求赏,必当另立有“大功”:“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这就是刘邦特意赦免了宁死不降的丁公外甥季布、却斩了救过他命的丁公的道理所在。这两条铁证说明了正是项伯、丁公不仅率领所部楚军投降汉军,而且将项羽“南出”路线及乌江以西没什么楚军的重大军情卖给了汉方。《史记》笔法的所谓“直”就是不隐藏,所谓“核”就是真实仔细对照考察,两者相互补充。如《高祖本纪》中“使骑将灌婴追杀项羽东城。斩首八万,遂略定楚地”;《灌婴列传》中又言“追项籍至东城,破之”,“下东城、历阳。渡江,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还定淮北,凡五十二县”。结合这两段话综合分析:1.“斩首八万”明言为灌婴军所为,主要是下东城、历阳、破吴郡、豫章郡、会稽郡和淮北一系列战斗中所斩楚人。四郡之地不降之分散楚军被“斩首八万”、垓下数万正规军多数因箭尽粮绝、伤痕累累而降,均不足为奇。2.以《弃军》的看法,由“左右司马”率领的“万二千人及其军将吏”,“可能是周殷属下”或“东城、历阳的守军”。这均不可能。若这些兵将不叛楚,那项羽先至,必会合兵一处,岂会让项王仅率二十余骑于近在咫尺的“四马山”一带与数千汉军苦斗而不出援?《弃军》也指出:“汉军发现项羽突围后,只派灌婴五千骑兵追之”,“为什么甘冒如此风险?”这一句问得好。本文的回答是:刘邦和韩信此时已掌握了垓下楚军和项羽“南出”路线及军力的可靠情报。由“左右司马”率领的“万二千人”因饥饿、伤残已丧失战斗力,仅派灌婴“五千骑”来追歼足矣。
《史记》的作者具备多学科知识的经验应当借鉴
“项羽是弃军而逃吗”?这是张文关注的核心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结论:项羽是不是“懦夫”。从《弃军》所引《中国军事通史》中所言“连夜突围而逃”看,也正是兼采了“突围”和“逃”这两种词语。关键问题是:《霸王别姬》和《弃军》两文均有一个潜在的、赖以立论的基础性命题,即统帅凡弃军而逃,那就必定是“懦夫”。但这一命题不符合古今中外的军事常识与规则:凡军事统帅弃军而逃,其性质的确认要视战场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如坚持战斗仍有一线取胜希望,那么统帅轻率弃军而逃就是“懦夫”的犯罪;但如果全军覆灭已成不争态势,那么,统帅没有选择就地牺牲,而是及时、机智地弃军出逃,亦不能定性为“懦夫”,其所依据的不争规则是:战场上“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必要时完全可以“丢卒保车”、“丢车保帅”。战时的兵将关系理应如此。本文仅举一例,即与项羽对敌的刘邦本人。他弃军而逃的次数当不少,如楚汉第一次彭城争夺战等,汉王刘邦是在危急关头果断“弃军而逃”的典型代表。刘邦深知“朕即国家”、“朕”亡即汉亡的道理。可见,项羽即使在“霸王别姬”的当夜“弃军而逃”,也不宜轻率地给他戴上一顶“懦夫”的帽子。因为根据可信史料的记载,“兵少食尽”再加“主力被歼”,“四面楚歌”的垓下楚军已无向北攻击夺回彭城的可能;若继续滞留垓下必将全军覆没而主帅亦必非死即擒。《史记》生动地体现了这一点。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志强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州学刊》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