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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文化的危险在于娱乐无限化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8-29 14:3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在当下的消费社会中,电视所给予人们的娱乐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致死》这部书里所指出的,电视存在把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倾向及所带来的问题也是严重的。已经到了不得不对电视文化娱乐化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波兹曼指出,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后,世界文化中最重大的变化就是“电视时代”的蒸蒸日上,世界文化正处于从以文字为中心向以形象为中心转化的过程中,即视觉文化的兴起。与此相应,电视正逐渐占据文化的中心,成为了解文化的一种最主要、最广泛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电视已经赢得了当代“元媒介”的地位。电视的倾向不仅影响着公众对于所有话题的理解,而且在电视中表现的世界也变成了波德里亚所说的“电视就是世界”。电视文化当下正以非凡的影响力成为一种主导性的大众文化形式,随之而发展起来的大众文化产业正日益广泛地渗透到大众生活中,电视也由此构成了当代社会的“新的权利中心”,极大地改变了人的生存方式和社会运行机制,电视文化正成为当下社会的一个凸显的文化符号。

  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它让具体的形象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进入人们的心里,而不是让抽象的概念留在人们的脑中,消除了文字那种需要通过教育才能理解的间接性,消除了从符号的所指到能指之间的思维过程。所以电视展示给观众的主题虽多,却不需要人们动一点脑筋,看电视的目的就是让情感得到极大满足,电视图像成为人们快乐的源泉。然而,正如波兹曼指出的,电视通过控制人们的时间、注意力和认知习惯,使人们投身于电视插头带来的各种娱乐消遣中,电视正把文化转变为一个娱乐业的广告舞台,电视把娱乐本身变成了表现一切经历的形式,正日益呈现出电视上的一切都是为了提供娱乐的倾向。因此,“电视文化的危险在于它可能真地变成一种娱乐”。

  电视日益严重的娱乐化倾向,使人们越来越不假思索地接受外来信息,所有的信息都被“真实”地呈现。人们生活在现实与影像的两种世界间,在影像的世界中停留的时间越长,在现实的时间中就停留得越少;在影像的世界中越是想让大脑和眼睛获取无限的信息和影像,人的身体和思想就越是被禁锢在有限的现实空间中,甚至就在一张沙发中。人们越来越迷恋于电视、视频世界所呈现的直观复制形象,也就越来越缺少进行个人阅读或思辨的时间。

  另外,电子媒介技术对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日常生活的审美泛化,使电视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美不重德的倾向。正如德国当代哲学家威尔什(Welsh)所指出的,“由于视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中不断地扩张,这是一个由广告、电视和录像所塑造的图像”。在这样的文化中,人们视觉体验的欲望被空前激发出来,追求不断变化的漂亮外观,文化也正从传统的膜拜价值转向展示价值,外观的美、漂亮成为普遍追求,其最显著的审美价值就是没有后果的愉悦、乐趣和欢快,瞬息万变、美不胜收的影像导致了固定意义的丧失,实际就是一种“无深度文化”(杰姆逊语)或平面化的文化。在这样的文化状态中,人们一味追求感觉上的愉悦,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完满,缺失了对精神信仰的追求,结果是人们在人生的乐趣和社会生活中不再把谋求美与德的合一作为人生的目的和被珍视的人生价值。

  中国的电视文化作为世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不受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等完全娱乐化模式的影响。结合当下社会现实,应反思如何应对电视文化过度娱乐化倾向的问题。首先,电视文化的发展要以积极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为宗旨,致力于为大众的文化需求服务,保持电视文化自身的先进性,引导电视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方向。其次,积极建设和提升中国的电视文化,打造融思想性与娱乐性兼具的电视文化,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电视文化建设及文化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持有和培养理性的“媒介意识”和媒体责任,拒斥庸俗、低俗、媚俗风气,坚持人文精神建设;另一方面要寻求电视在为大众提供文化需求服务和商业娱乐化中保持平衡,不能一味追求娱乐性。“有着公共或社会动机的文化产品如果想有效地介入文化经济,就需要比过去更多地注意了解大众的趣味和快乐”(费斯克语)。那种只满足于生产感官快适的作品,也必然是平庸或庸俗的。娱乐只有当其与文化中某种更根本更深层的东西融合起来时,才富有价值。

  电视作为一种大众媒介推动了文化的民主化,扩展了文化时空,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娱乐要求,并以多样化的娱乐形式最大限度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面对电视文化过度娱乐化倾向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应认识到,电视毕竟是物,它最终是由人来掌控的,电视作用的性质如何主要取决于人的需要和使用目的,取决于社会对这些目的和需要的引导。说到底,电视除了娱乐以外,更要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姜华 单位: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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