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而有活力的新生代农民工是未来10—20年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但现实中农民工的处境却不甚乐观。主要表现在如下四方面。
第一,就业。农民工者,农民工人也,是具有农民身份的工人。有相当多的农民工在工作单位尽管已经工作十年、二十年,但还是农民工。就因为他们的户籍是农业户口,不是市民,不是非农业户口,所以就得不到正式职工的身份。因为是农民工,不是正式职工,即使他工作得最好,可能也得不到应有的任用、培训、升迁,更谈不上在这个单位里有当家做主的地位。
第二,经济利益。在经济方面,农民和城镇正式工人同工不同酬。因为身份的差别,在同一个工厂,同工却不同酬的现象长期存在。根据一项调查,某市一个国有企业,相同的岗位,农民工的月工资是800元左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员工工资则高达2500元左右;在一个非国有企业,城市户籍的员工比农村户籍员工工资至少要多600元。
第三,居住。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大多住在城中村。许多城市都在改造城中村,这种改造主要是以拆为主,拆完之后没有为原来在城中村的居民提供新的居住空间。改造中,农民工往往成为“牺牲品”,在城市难以容身。
第四,社会保障。新生代农民工不享有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又日渐远离土地,正处在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最大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保障问题。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笔者以为,做好该项工作应从以上四个方面着手,加快劳动力要素流动,促进农民工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合理布局与转移、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支撑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由“制造”向“创造”转变。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怀玉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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