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付不起1830元的医药费,8月5日晚,打工者小曾受伤的右手,被医生缝了针,又当场拆掉了线。拆线的时候,没用麻药,他咬着牙忍着痛。对此,他的老板很不解,“就算没钱付,还能把缝好的线拆了么?”(《楚天都市报》8月7日)
“要么交钱,要么拆线”,面对医院的逼迫,小曾只能默默举起了石膏还未干透的右手,让医生把石膏和线拆除。如此医院我们实在不知道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疗机构,还是纯粹以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商店。医院的这种冷漠和无情让人心寒!在我看来,医院拆除的不是线,而是自身的医德和口碑!
在紧急状况下,不管医疗机构的体制如何,都必须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救助措施,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009年,卫生部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规定,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可见,不论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还是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来看,医院因小曾付不起医药费,就将已缝好的伤口拆线的做法,是不人道而且违法的。
近年来,医院“见死不救”事件频发,其实都是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酿造的恶果。在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的背景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医院的首要追求。面对“身无分文”或付不起医药费的病人,医院首先想到是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病人的生命安危,“有病无钱莫进门”成为医院的真实写照。这些医院早已把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至脑后,利润的最大化才是第一追求。为了钱,可以倒卖病人,可以制造出天价医疗费;没有钱,他们可以见死不救,可以把急需救助的病人从医院赶出。他们完全忘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沦为挣钱的工具。
要想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从医者的字典中抹去“见死不救”这个词语,最根本的是还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虽然医改已确立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方面,然而医院从公益性向市场化转变容易,走“回头路”却难,这涉及医院等部门的利益问题。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然而每个临危的生命却经不起这样的等待。因此,除了要加大对医院“见死不救”的处罚力度外,还必须建立一种由公共财政和医院共同负担的保障机制,在地方财政支出体系和医院收入中划出一块,共同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由国家和医院按比例共同支付危重患者的医疗费用,一旦出现类似小曾等需要救助的病人,相关费用先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按市场标准调拨支付,解决一些特殊病人“没钱治病”的问题。(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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