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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禁毒法》 完善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访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8-19 14:1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在国际禁毒日和我国《禁毒法》实施三周年之际,记者采访了刚从外地调研戒毒制度归来的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

  《中国社会科学报》:《禁毒法》对我国戒毒制度有着怎样的重构?

  褚宸舸:在《禁毒法》之前,我国有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自愿戒毒三大戒毒制度。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实施,劳教戒毒由劳教机关(归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劳教戒毒主要针对经过公安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吸毒成瘾人员。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这两块是带有强制性的,是国家戒毒制度的主体。与其相对的自愿戒毒,是在社会上专业戒毒医疗机构内进行。

  《禁毒法》实施后,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但目前仍然分属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分别管理。除了自愿戒毒保留以外,主要增加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内容,并且建立了药物维持(美沙酮替代治疗)的制度。从《禁毒法》的设计看,戒毒体系的重心转到了社区戒毒和康复方面。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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