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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潜在条件充裕
作者:duanxp   日期2011-08-15 10:0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有些专家没有进行调查研究,不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的实际情况,却主观臆断地认为: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进行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房改的倒退,违反市场化的原则,将会带来分配不公、负担沉重、效率低下、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的关键时期,这些认识很有必要予以及时的澄清。

  政府主要职能可归结为公共服务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潜在意识和思维惯性里,发展经济是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改善民生、解决住房保障是附带的“业余爱好”。因此,一些政府官员担心最终考核没有政绩,对公共服务不予重视。而有一些人则认为,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财力对居民的住房问题负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主要是供给难以满足刚性需求,应该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加大商品房供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政府四大职责为“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其中,发展经济是国家中心工作,但是主要是企业的事情,政府不可以越俎代庖。政府的主要职能都可归结为公共服务,既为经济发展提供环境,也是为居民提供福利。因此,社会建设、解决辖区贫困居民的住房问题,也是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倪鹏飞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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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由于政府重视、土地保障、资金补贴、问责制度等各项保障到位,西安市截至目前累计开工12万套,已完成全年任务的96.4%;重庆市则按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的规划稳步推进公租房保障方案;贵阳市通过收储配租办法,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形式;柳州市通过土地折价入股,对保障房进行资金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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