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以下简称“文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制度,几度兴衰,如今才与理科同列学科结构之中。1955年“向科学进军”,中国学习苏联,搞“副博士研究生”,苏联专家想在中国培养一批文科研究生。后来只有个别理工科学生从苏联拿回“副博士研究生”这个学位,文科不在其内。1957年“反右”开始,自然停止了。1961年,生活困难时期基本结束,中宣部和教育部重新提出招“在职文科研究生”,这是经过反思以后的一个举措,提出的条件是“本科毕业,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文科研究生招生要求报考者有工作经历,这说明策划者已经认识到,文科研究生需要一定的阅历,要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这个策划也夭折了。1979年文坛复苏,开始招硕士。1980年召开第一次研究生学位授予权评定会,正式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制度,其中有理科也有文科,从此开始了我国文科正式的硕博士学位制度。从这三次研究生制度创建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揣摩和领会前辈教育家对培养文科研究生的追求。我想,他们的追求可以概括为三点:(1)中国不仅需要高科技人才,也需要高层次、创新性、研究型的文科人才;(2)培养文科的高层次研究人才,要遵循不同于理科的规律;(3)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有社会主义特色的高级人才培养制度和研究生学位制度,是保证人才培养的前提。现在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但这些追求是不应当改变的。
从1981年至今,已有1/4世纪,先辈教育家追求的这三点,第一点和第三点都已经实现或接近实现,唯有文科特点的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
文科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是不是科学?这里不想多说,只要问:人类的生存发展有没有规律?社会的发展有没有规律?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不过,这个问题其实存在很大的分歧,仍然有相当一批人认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人文科学就更不是科学。
其实,不同门类的科学有不同的特点,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按照同一个模式来看待所有的学科、管理所有的学科,就会使那些不适应这种模式的学科萎缩,妨碍它的发展,甚至严重到摧毁这些学科。
人文科学有哪些特点与规律呢?首先,人文科学是研究人类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科学。人是认识与改造自然界、认识与改造社会的主体与原动力,所以人文科学不但不应当被忽视,还应当比其他科学更具有优先发展的资格,它是自然科学不能代替的。人类认识自己比认识外部世界更为艰难,认识自己的难度就是人文科学特有的价值和魅力所在。其次,人文科学是强调积累的。它不同于理工学科,理工学科更重视更新。比如,计算机升级换代,旧的可以完全抛弃,直接采用新的;人文科学可不行,它必须经过一代一代的积累。它不能只靠推理,认识人文现象有一部分必须通过经验。在人文科学领域,理论是重要的,但不能随便地、不加分析地反经验。人文性当然有科学的一面,但是它也有随机、模糊的一面,它包含了不可类推、不可复原的一面,人文现象的某些属性没有绝对的精确。如果我们要求把人文现象全部数字化、全部量化,必然造成结论的简单化,那是会摧毁文科的。再次,由于人文科学学者的成长不能离开积累,积累的数量和质量是和时间成正比的,所以培养一个文科的成熟的学者,速度相对缓慢;又由于只有积累到足够的程度才能见到新的思想产生,所以文科的效应相对滞后;尤其是其中传统的、历史的学科,用急功近利的手段走捷径,是不会培养出优秀人才来的。对文科,片面追求速度和数量,很容易产生废品、赝品、垃圾作物,带来负面效应。最后,相当一部分人文学科不能离开民族特性和本国特点。科学当然会有普遍规律,但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人文现象与地域、国度、民族的关系非常具体,如果不把这些具体的问题认识清楚,不去发展本国、本土、本民族的人文文化,而去寻求抽象的全球化,那是要走入歧途的,特别是对于我们这种经济、科技发展较晚而有着悠久民族文化的大国来说,是会失掉与世界对话的话语权的。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王宁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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