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和实施军事斗争,不仅军事上要胜券在握,还必须占据法律的制高点。在军事斗争中运用法律,以法为兵,把武器系统的硬对抗、硬杀伤和法律系统的软对抗、软杀伤紧密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强化,才能夺取胜利、实现军事斗争的政治目的。
运筹和实施军事斗争,不仅军事上要胜券在握,还必须占据法律的制高点。在军事斗争中运用法律,以法为兵,把武器系统的硬对抗、硬杀伤和法律系统的软对抗、软杀伤紧密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强化,已成为现代战争的指导规律。只有遵从这个规律,才能夺取军事斗争的胜利、实现军事斗争的政治目的。
军事斗争中的法律运用不可或缺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来看,没有哪一场战争从战前的军事准备到武力较量,再到战后的政治安排,不是与法律的运用和较量紧紧地纠缠在一起的。胜利的一方总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力量,失败的一方也无一不是法律较量中的失手所致。再看现时燃烧的利比亚战火,法律的较量不仅与军事对抗交织在一起,而且直接影响乃至制约着军事对抗。开战之初,北约就因为谋得并利用了安理会在利比亚建立禁飞区的决议,占据了法律上(也是政治上)的主动。现在,北约又谋取并利用国际刑事法庭对利比亚领导者卡扎菲等人发出的逮捕令,在法律上对卡扎菲实施了更为严厉的打压。在这场战争中,卡扎菲遭受的法律打击远比他受到的军事打击更致命:法律的打击严重动摇了他的营垒,极大鼓舞了反对派士气,直接否定了他统治的合法性,为他规定了第二个米洛什维奇或第二个萨达姆的结局。这些战争都表明一个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军事斗争中的法律杀伤甚至要比直接的军事打击更为致命。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俞正山 系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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