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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98个中央部门中的40多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这是国务院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将中央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的报告内容中,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政府透明行政,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决心。如何看此次“三公”经费公开,本报记者连线专家进行了解读。
专家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的支出被称为“三公”经费,其中包含的项目、内容非常多样。“三公”经费的公开是我国政府财政支出透明的第一步,但公开并非最终目的,只是压缩“三公”消费的手段。政府的真正目的是解决“三公”消费泛滥问题,大幅度压缩其居高不下的消费,此外,此次公开预算,也是国家治理腐败的一种手段。
公布“三公”消费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全国人大早前已批准了2010年约94.7亿元的“三公”消费决算报告,随后又出台了2011年约94.2亿元的预算报告,二者仅相差4200万元左右,只比上个财政年度压缩了0.5%左右,这与国务院大幅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差距很大,压缩没有到位。其次,公布的数字没有细化,无法评判其合理性。
事实上,各国都有“三公”消费,并将其纳入行政事业费中,其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但国外的制度比较透明,消费需经层层批准,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呈现出来。
我国这方面的制度、监督还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但此次政府决定将其公开,证明治理问题的决心,预算公开不仅是社会民众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我国应走公共财政预算道路,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要分开,通过民主预算,更加细化。随着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方面会日趋完善,希望此次“三公”经费的公开成为好的开始。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冯宇/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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