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制建设加强公民权利保护的思路是:在法治观念的指引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予以实现。但是,现实生活往往呈现以下两种情况:要么是强调欧美法治的绝对性,主张完全按照欧美的方式来进行法制建设;要么是强调本国国情而排斥欧美经验。
法律多元理论表明,任何社会秩序的运行都不仅依靠单一的正式法律制度。在国家法之外,有其他不同形式和类型的规范与国家法一起调整社会。它们也是一个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并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非国家制定法,而又起着调整社会作用的规范,就是软法。
软法回应公民权利保护要求
本土性是软法的重要特征。这是因为软法的构成是多样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民间规范、习惯,而这恰恰最具本土特色。本文认为,民间规范、习惯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公民权利的要求。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韩永红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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