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各地换届。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在选任干部上,“重票不唯票”的提法比较普遍。就是说,既把干部得票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又综合考虑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需要等因素,不简单以票取人。
应当说,受当前一些现实情况的局限,选任干部完全依靠群众投票,的确不一定都能选拔出最合适的人选。比如,由于准备工作没做到家,投票者对候选人不熟悉而投“感觉票”;有的投票者责任心不强,投感情票;有些老好人原则性和工作能力不强,但平时八面玲珑,得票高,而有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探索创新的干部因工作中得罪了人或得不到理解,得票不多;拉票、贿选等现象还很难完全杜绝,等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出现“误差”。
不过,“重票不唯票”客观上也为少数人假公济私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可能导致公开竞聘、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演化为走过场。在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选任过程搞“暗箱操作”的现象一时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如果多数投票者信任、得票数高者不符合个别领导人的心思,他可以以“综合考虑”为借口,将其弃用;反之,如果个别领导人想用的人多数投票者不认可、得票数低,他也可以以“工作需要”等理由“力排众议”。所以,必须有效防止“重票不唯票”被恶意利用,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在民意出现“误差”时及时予以纠正。绝不能借口民意有“误差”而倒退回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的老路。实践再三证明,这是最容易诱发腐败的用人之道。为什么有些地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有些干部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什么有些干部能边腐败边升官?根子都在于其仕途取决于“上头”,而不是“下头”,他只需也只愿为上负责,不需也不愿对下负责。
坚定地走民主选人、公开选人道路,是从根本上遏制少数人选人甚至搞“一言堂”的最有效途径。防止“重票不唯票”被滥用,首先应充分肯定民主投票的重要价值,坚持将投票结果作为选任的基础,严格限制“不唯票”的使用。投票结果出来,经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考察、公示后,如没有发现问题,应尽可能尊重投票结果。 “不唯票”只应是投票出现明显“误差”时的纠错机制,不宜成为选任干部的常态。
一个干部人品好不好、作风正不正、有没有才干、做了什么成绩,“下头”往往比“上头”看得更清楚。选任干部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票决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不断优化相关程序,严厉打击拉票、贿选,努力排除种种不良因素的干扰,尽量消除“误差”,不断提高投票结果的可信度,使之成为党选任干部的主要依据。从根本和长远来看,这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琳斌 单位:福建日报要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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