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推进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过去从来没有明确宣布或者实行“国富优先”的政策,只是实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它导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宏观经济上国退民进、公退私进的结果,使得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前的近乎零,上升到现在已经超过65%。
第二,为什么我们在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长时间地不能解决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呢?在中国,成功地完成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任务所花的时间极短,而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却仍未完成。一些为财富、为资本辩护的精英们常常以分配问题复杂为借口,预言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分配公平的问题,要大家忍耐再忍耐,这是奇怪的逻辑。
第三,为什么在社会主义中国会出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很容易,实现社会公平、克服两极分化反而非常困难?主要原因在于,我们集中精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效率优先、做大GDP规模上面,而把社会公平和分配好社会产品的问题放在“兼顾”的次要地位,以至于一些同志逐渐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基本常识也模糊淡忘了。
第四,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最核心的问题,是贫富差距急剧扩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中心的问题不是“国富”与“民富”的矛盾,而是一部分国民先富、暴富与大部分国民不富或贫穷的矛盾。要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实现及时的政策转向,这绝不是“国富优先”转变为“民富优先”,而是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共富”的过渡。
在这个难题面前,所有制是解决贫富差距的关键因素。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30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除了前述原因外,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迅速集中于少数私人,才是最根本的。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贫富差距就不会恶性发展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国光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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