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滥用知识产权限制、排除竞争等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日益凸显的问题。基于鼓励创新、保护竞争的理念,现代国家通常通过竞争政策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合理规制,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原则。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很难判断某一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金善明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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