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学是不是宗教的争论由来已久。2010年末,由于在曲阜欲建基督教堂,10位学者联名发布《尊重中华文化圣地,停建曲阜耶教教堂——关于曲阜建造耶教大教堂的意见书》,并通过互联网征集签名支持,在短短不到50天中,先后有近200名学者、100多个社会团体、50多家网站、近千名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支持,其中不乏宗教界人士,于是再次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争鸣。意见书建议将儒教定为与道教、佛教、基督教、回教相并列的宗教,有的学者也撰文支持儒教的重建,有的则表示异议。在儒教问题上,我认为不应也不能重建“儒教”,而应复兴“儒学”。
对于儒家思想或学说,我们应称之为“儒学”而不是“儒教”。因为儒学本身就是一个广涉哲学、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伦理、修养、宗教乃至艺术等内容的博大而精深的学说体系,将之视为宗教或截然否定其为宗教,皆是以偏概全。“儒教”一词出现于南北朝时期,与道教、佛教并称“三教”,《晋书·宣帝纪》曰:“少有奇节,聪朗多大略,博学洽闻,伏膺儒教。”《梁书·儒林传序》曰:“魏、晋浮荡,儒教沦歇,风节罔树,抑此之由。”但这里所说的“儒教”并非儒家宗教之义,而指的是儒家学说,且儒家所说之“教”多是“教化”之义,与现代意义上之“宗教”相去甚远。因此,欲回归儒家的原生态,应使用“儒学”而不应使用“儒教”。
将儒学视为宗教进而重建儒教,是对儒学思想丰富性的遮蔽,对儒学本身是一种割裂、舍弃甚至破坏,而且不排除发生借儒教之名而行非儒教之实的反社会行为。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是使儒学发挥文化认同、政治建构以及身心修养等功能,而不是建立一个儒家宗教组织,也非重建儒教就能实现儒学的文化功能。
儒学在中国历史上曾发挥过类似于宗教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与佛教、道教、耶教等发挥的宗教信仰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即使对孔子,人们更多地将其视为一位“至圣先师”,而不是一位“教主”,人们对其更多地是一种崇敬、敬仰而非宗教意义上的信仰。这与中国特定的以宗法制为基础、家国一体的社会政治结构直接相关,也与自汉代始历朝历代奉儒学为正统思想直接相关。儒家学说中最具宗教意味的“祭祀”,最终也不出“代天行道”和“民德归厚”的政治诉求。有人认为,将儒学定为儒教能够更好地与其他宗教进行交流,但这是对儒学特性的严重戕害,也不是文化交流的唯一方式,更不是最好的方式,不同宗教、文化相互理解的关键首要在于相互尊重和理解对方的精神实质,而不在于外在的交流形式。
在目前文化多样、价值多元的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面临来自不同文化和价值观的挑战。儒教问题的产生,即是外来宗教的一种挑战。因此,对于儒学宗教性问题的讨论,我们多带有被动的意味,这种被动性所反映的是儒学乃至整个中国文化在引领世界潮流上的疲软。这并非简单地由于其他文化的外在压力,更多地是来自儒学自身。儒学的凝聚力、向心力、影响力之根本仍在于儒学自身的内发力,这种内发力的产生和积累则在于人们对儒学精神的认知、认可和践行,而儒学的精神更多地体现为仁爱、和谐、道德、礼仪、义利、孝亲、德治、民本、人格修养等,而非其宗教性。因此,如何复兴儒学,使儒学“返本开新”才是当务之急,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儒学现代功能的发挥,而且关系到民族文化命脉的延续。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暴庆刚 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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