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201 期 特别策划“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道路” 文章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实现现代化的特殊道路,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作了有别于苏联的尝试。经历十年“文革”的浩劫,邓小平清醒并坚定地认识到:必须开辟一条体现中国国情与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条发展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它的开启就是经济特区的创办。
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全部意义),中国道路就是指在中国选择创办经济特区这条道路来完成体制转型,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更具体地说,就是在一个已经实施了30多年计划经济的大国里,以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制度变迁的突破口,通过特区探索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道路;通过特区寻找由普遍贫穷迈向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使中国社会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成为一个经济繁荣、制度昌明的法制的现代化国家。
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强制性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体制下导致普遍贫穷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的社会变革成为中国社会最佳的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创办经济特区不仅大大减少了制度变迁的阻力,降低了制度创新的成本,而且成功地规避了改革有可能带来的更大风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绩效卓有成效地示范全国。
以深圳为典型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实践,不仅揭示出了一条实现现代化的有特色的中国道路产生的独特路径、主要特征以及未来发展态势,同时也以其路径选择的正确和发展的辉煌,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创办经济特区是走向科学发展的关键抉择,它开启了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道路。在经济特区成长的实践中,科学发展的理念已经把“发展观”从增长方式的转变拓展到了社会的全面发展;从经济领域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科学地诠释了中国道路的实质与内涵。
从经济改革入手,是中国改革的最佳路径选择。但制度总是镶嵌在制度环境中的,没有制度环境支援的制度变迁是无法真正实现的。同理,没有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真正完成。对于转型社会而言,崭新的社会运行机制的营建过程,是服务型政府的形成、培育、成长的过程。发展是改革的结果,又是深化改革的物质前提,但发展不能取代改革。在实现不断创新中国管理体制的道路上,在法制社会营建的历程中,经济特区的率先实践发挥了排头兵作用。
“中国道路”应该是一条体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中国特色”所表明的是国别性、民族性与历史性,而不是对现代化本质内涵与固有价值判断的否定。所以,“中国特色”只能特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特在达到目标的路径选择上,而不是目标本身。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是对人类文明的认同,而绝不是对国际惯例的否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经济特区不仅仅作为一座城市,而是作为一个民族迈向现代化的“模式”,写进中国改革开放的编年史与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中。
不言而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在全中国范围内普遍实现的今天,为什么还要办新的特区?我以为,面对非均衡发展的国情约束,经济特区是适合中国发展道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一条捷径。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陶一桃 作者系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小组:孙麾、李放、李潇潇、李树民、刘倩、王海锋、褚国飞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