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为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现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在朝鲜战争期间曾两次立功。荣获“全国法制宣传先进个人”,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湖南大学首届十大“师德标兵”等称号,中央六部委“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最佳宣讲奖”。
已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70余篇刊登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等权威刊物,有16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论法治》、《论人权》、《法理学》(主编)、《宪法比较研究》(主编)、《人权法学》(主编)。他是中国“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最早倡导者之一,并提出了关于法治与人权的理论体系,很多观点与建议为学术界认同或被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个伟大的国度和时代里,在改革开放和民族振兴的历史征途中也留下了自己的一行思想足印……
——李步云
说起中国的人权和法治,不能不提起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步云先生:一个视学术为生命的长者。他至今在法学领域耕耘了半个多世纪,不仅著述颇丰,影响了一两代法律学人,而且总能置身于社会的风口浪尖,充分体现了一个知识分子所具有的铮铮铁骨和拳拳赤心,因而被称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
在七十华诞的庆典上,作为老同学的刘春茂教授这样评价李步云:在人权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上,是一员先锋、一名闯将。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李步云教授非常难能可贵的就是,不论在什么样的政治风云情况下,不论在什么样的政治变幻情况下,仍旧能够始终坚定如一,按照他自己既有的研究方法、研究态度来从事研究。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马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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