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学知识生产数量和品质得到明显提升、法学知识谱系获得极大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法学通说。但是,这些法学通说的权威性却并不高,这不能不说是法学研究中的一大怪相。这种怪相的长期存在遮蔽了法学通说的真义,降低了法学通说的品质。
现行法学通说乱象:理论实践两张皮
当前,我国法学通说的困惑主要体现在:第一,把一个被学界认为是“通说”的理论直接拿来作为前提,然后据此提出一个观点,并为它组织大量的论证与注释;第二,把法学通说理解为通行教科书之说,盲目追随而最终发展为“大家都这么说”;第三,中国法学长期处于一种无目的、无结果的学术争鸣状态,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法学通说。这都使法学通说成为一种想象的“产品”,并且难免做居高临下状,造成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姜涛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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