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后期以来,国际管制成瘾毒品的方法被称为“供应管制”:一方面鼓励合法药品制造公司生产充足的医用药品,并经由各大卫生系统分发给患者使用;另一方面,它又要防范用于供应非法贸易的各种非法生产和分发行为。
为达成两大目标的供应管制方法导致了一些棘手问题。首先,供应的有限导致合法医用药品的销售价格很难维持在合理价位。若要保证药品价格合理,则必须有多余药品存在的空间,而如此一来最终必然导致非法买卖。其次,成瘾药物在未批准渠道的销售获利颇丰。所以,即使人们尽量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法规的要求,仍会出现一些秘密的生产设备和配送渠道。最后,成瘾性物质的 “合法使用”,甚至是“成瘾性”概念本身等均是较难界定的问题。关于何种药品的消费是合法的而何种又是非法的问题,政府官员、健康专家、科学研究者、医生、病人、盈利性药品生产公司以及社会改革家均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例如,酒精饮料具有成瘾性,但在国际贸易中从未对这种成瘾性物质进行过严格的管制。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看法,而并不代表美国政府、美国国务院或现政府的官方立场)
(作者系现任美国国务院历史学家办公室特别项目处主任,同时担任乔治敦大学外交学院的兼职副教授;译者单位:上海大学)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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