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上海万国禁烟会的召开,开创了国际禁毒合作的先河。然而,其敦促多于要求的局限性,迫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进一步推进国际禁毒合作。毒品问题再次成为西方列强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寻求新秩序的角斗场。1911年12月,12个国家在海牙召开国际鸦片会议,翌年1月通过《海牙鸦片公约》,从而确立了国际禁毒合作的国际法机制。
万国禁烟会力促国际禁毒
1909年2月,万国禁烟会议在上海外滩汇中饭店召开,来自中、美、英、法、德、俄、日、意、荷、葡、奥匈帝国和暹罗(今泰国)、波斯(今伊朗)等13个国家,共41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禁烟大计。会议最终通过“九项决议案”。决议案敦促各国政府采取必要之措施管制鸦片的生产和消费,“实开国际协作禁烟之端”。而且,诚如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所言,“这一国际项目的伟大目标是考虑到人类的福利高于一切,是现代文明最好的楷模,是国际良好意愿和合作的榜样”。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勇安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国际禁毒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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