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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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 将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折晓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陈婴婴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主要内容】
文章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既对立又互补的视角,对当下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进入村庄的社会过程作观察和分析;特别关注项目过程中的分级“制度机制”运作模式,包括国家部门的“发包机制”、地方政府的“打包机制”和村庄的“抓包机制”等,分析它们所形成的不同制度逻辑和行动策略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和结果。在新旧体制衔接过程中作为对既得利益补偿的一个重要机制,“项目制”为分级治理逻辑的汇合搭建了一个制度平台;只有通过公共品的供给,增加村民参与的公共空间,实现村庄公共治理,“项目制”才能真正增进公益进而达成整合的目标。项目制这一视角,不仅适宜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制度,也适宜于其他公共服务和建设项目制度。特别是在当下的乡村建设中,“三农”问题将面对的一系列“输入型”项目和工程,比如城市化过程中的“撤村改居”、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宅基地复耕”、“农民上楼”、“集中居住”等,都需要用新的视角来观察和解读。
【专家点评】
周飞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项目制是自分税制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中国社会突出的现象,人人都感受到项目制的影响和力量,但是学术界对这个现象的研究很少见,用社会学的机制分析进行研究更是绝无仅有。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文不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无疑填补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一项空白。
此项研究具有相当的深度和洞察力。项目制从表面上看似乎能较好体现“发包”方意志,是权力拥有者比较倾向的一种选择,这也是分税制后财政集权背景下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此项研究指出,项目申请方和执行方,尤其是基层的村庄“打包”行为改变了项目发包最初的意图,可以看做是项目制极为重要的意外后果。这个结论具有很重要的社会学意义,也是我们能够对项目制获得进一步认识的基础。
文章材料丰富,分析细密,逻辑清晰,观点鲜明,是一篇优秀的社会学研究论文。如能对项目的分类体系作一些描述和介绍则会更好一些。
曹正汉(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作者有一个很好的发现:在集权国家内部,在层级管理和控制之外,国家(如中央政府)还存在着另一条推行国家目标和调动地方资源的途径——即权力(发包)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并通过对项目制运作机制的分析,详细论述了这种运作方式。这一发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它在理论上修正了对国家治理结构的认识,使我们认识到自上而下的分权原则与自下而上的市场化竞争可以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国家治理结构,既有别于单纯的科层制,也不同于上下权力界定清晰的联邦制;第二,它有助于探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一个集权国家如何与竞争性市场融合在一起;第三,从经验层面来说,作者通过研究项目制所形成的观点还有进一步推广和一般化的潜力。
渠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该文可谓社会机制研究的范例,是近年来少有的好文章,有助于理解分税制以来项目制的具体运行过程。
以项目制的运行连通国家与地方、国家与村庄、国家与农民的新型关系的结构问题,以往社会学研究未给予充分重视,该文通过极细致的个案研究将此问题具体化,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项目如何获得、如何运行、如何变通、如何作用等具体机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文章提醒我们,不能仅从各主体的职能上来考察具体的治理过程,而要看到,通过项目,各主体的职能无时无刻都在制度和运作上作相应的调整和转化。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项目过程已不再是输入的过程,而是嵌入的过程;不再是规制的过程,而是创造的过程;不再是支配的过程,而是反应(有些地方是反抗)的过程。在这方面,该文虽从个案研究出发,最终却落实到总体社会分析的宏大理论问题,富有理论上的创见。(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周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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