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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成“非遗”保护新亮点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6-29 10:5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这不仅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依法保护的阶段,也为愈演愈烈的“非遗”申请降了降温。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在我国各地掀起热潮,凉茶等食品都纷纷列入“非遗”名单,令人匪夷所思。更甚者,一些地方只看重入选“非遗”名录的社会影响,或者将“非遗”项目视作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并没有真正落实保护措施。

  对此,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俊华教授表示,全国各地方都想报“非遗”,这就必然出现很多不合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有些申报的名单根本就够不上资格保护。他说,“非遗”申报数量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国家应制定一个统一的鉴定标准。

  中国著名民俗专家、民间文艺学家乌丙安教授认为,这种现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并不利。他表示,人是文化的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的侧重点也是在人,人们应该关注,如何让艺术流传并发扬下来,而不是“非遗”所带来的名利。

  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中非常突出的问题。一些申报项目在没有成为国家级“非遗”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会不遗余力地在财政上给予支持,一旦申报成功,保护措施反而不受重视了。对此,国家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提出,要对申报热降温,把保护的事做实。

  其实,我国在控制“非遗”申报数量上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于前不久公布的第三批“非遗”名录数量,从原有的3000项严格地控制到191项,较前两批合计1028项相比,数目大幅度减少。

  除了申报应降温,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非遗”炒作的商业行为也值得反思。在贵州,侗族萨玛节是一个古老而神圣的节日,为发展旅游业,当地居民曾一度被迫一年之内过了四个萨玛节。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呼吁,我们应强调文化渊源,源头性保护很重要,而不是保护一些变异的东西。她提醒,切勿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弄成经济开发区。

  一直以来,国家都非常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这充分表明,政府希望借此次活动,加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意识。

  王文章介绍说,为了更好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政府已考虑建立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退出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对于确实不符合国家级名录标准的予以除名。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处处长塞西尔·杜维勒也公开表示支持。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十分赞同建立退出机制,他表示,对于保护不力,甚至对“非遗”造成了改变和损毁的,要先警告,最后直至摘牌,一定要建立这种退出机制。

  “中国在‘非遗’保护方面付出了令人瞩目的努力,今后可在保护措施方面进一步创新,使保护机制更加多样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家弗兰克·普罗斯尚对我国近年来的“非遗”保护工作充满信心。(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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