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一词源于拉丁语fallitux,是“失败”的意思。所谓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无论是商人还是非商人,在其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剩余债务的法律制度。在法院宣告破产后的一段时期内,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法院的破产令也为破产人保留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少量财产。香港艺人钟镇涛就是因为借钱炒楼欠下巨额债务,在无力偿债时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法院作出的破产令,钟镇涛在法定期间内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直到破产令到期解除、剩余债务被彻底免除后,其才得以告别破产而开始新的生活。
个人破产给予债务人重生机会
个人破产制度不仅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是在给予债务人以重生的机会,使个人与企业能够平等地受破产法的调整,合法有序地退出市场,有助于防止个人信用市场的萎缩和交易链条的断裂。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海征 曾智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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