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 184 期 “独家报道 地方志留住身边的历史”文章之一
3月29—30日,2011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深圳召开,作为会议的东道主,深圳市史志办公室首次同时邀请全国副省级城市方志机构主任与会,开创了一个新的会议组织模式。会议期间,深圳市史志鉴优秀成果展吸引了众多与会者的目光,大家对深圳方志工作的成绩赞叹不已。借此机会,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主任黄玲,请她介绍深圳方志工作的经验和她本人的体会。
《中国社会科学报》: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深圳是如何看待和开展修志工作的?
黄玲:深圳建市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其前身宝安县早在公元331年立县,距今已有将近1700年了。历史上先后6次修《新安县志》(新安县为宝安县旧称——记者注),民国时期复修《宝安县志》,但没有完成。改革开放后,深圳才开始大规模修志,1985年1月深圳史志办成立,宝安县随即成立县志办。因深圳市的历史太短,当时的工作主要是编修近100年的《宝安县志》,1997年该书出版,政府各部门的主要任务则是编修专志。1998年6月深圳建市20周年之际,正式启动市志的编修,涉及全市120多个单位,约1200人参与。《深圳市志》首卷已于2005年出版,到目前为止共出版了5卷,其余各卷今年底将全部完成。此外已有20多部专志出版。
深圳提出文化立市,而方志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002年,区志编修全面启动。经过努力,包括盐田区在内的5个区划入广东省二轮编修规划。区县志的复审、终审由市志办负责,我们全程跟踪,市志办领导亲自抓每一个区的工作。深圳区志的质量好,与内部要求严格有很大关系,举个例子来说,我们曾对某区志在复审中提出了600多条意见,修改后终审又提出了400多条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报》:深圳方志工作在短时间里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您有哪些经验与同行分享?
黄玲: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的工作也是根据自身的情况开展的。总结起来,以下几点经验可以供大家参考。
抓住每一次机遇发展深圳方志事业。比如以前没有区志办,我们利用编修区志的机会申请成立了区志办;借助《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的契机,我们于2007年2月向市政府提议建设深圳方志馆,该馆已于2010年6月正式开工,预计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深圳年鉴机构1995年创办,2007年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我们将年鉴机构由政策研究室纳入史志办,实现党史、方志、年鉴合一,资源共享;以前深圳史志办是二级部门,规格低,影响权威性,借去年党委加强党史工作的契机我们又提出部门升级。
善于与社会力量合作。史志办人手有限,要办更多的事,就必须与各方面的力量合作。我们与制作单位合作拍摄了10集的《百年中英街》、30集的《深圳村庄30年》等纪录片;与报社记者和社会人士合作开展口述史工作,请当年的市委书记、宣传部长等重要历史事件的亲历者、当事人恢复鲜活的历史记忆。
主动承担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如承担《深圳改革开放史》陈列大纲和《深圳特区30年》的写作工作,编辑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深圳的影集,参与深圳改革开放专题研究工作等。
重视队伍建设。我们的人手少,就更要充分培养和利用人才。为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建立了学术成果奖励机制;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考核;举办全市史志系统联欢等文体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活跃气氛。
主动为资政提供服务。深圳史志办的特点是史志合一,党委分管。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已连续4年编写市委办公厅年鉴;编写资政快报,为市委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主动要求编写《深圳有爱》、《大运会志》等。
重视理论研究。我们提倡专业人员与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目前虽然所有人员“参公”管理,职称不与工资挂钩,但我们坚持给专业人员评职称,要求他们每个人都要成为地情研究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对未来的工作有何期待?
黄玲:在全面信息化的今天,我感到方志工作必须创新,不能闭门修志,要通过举办展览、活动等全方位开展工作。2006年我们开通了“深圳市情网”,2013年方志馆将落成并投入使用,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成立机构、收集馆藏、组织展览等,我们的目标是使深圳方志馆成为全国方志事业的重要基地。(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刘潇潇)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