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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5-11 16:0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借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之机,记者与全国的方志机构负责人有了一次短暂的近距离接触。这次接触完全颠覆了记者对修志工作的想象,在与方志机构负责人和一线修志工作者的交流中,记者以外行的视角看到了修志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愿在此与界内人士探讨。

  首先是体制问题。《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也就是说,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序列,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省、市、县三级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然而事实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国家指导全国地方志编修的机构,为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宁夏和浙江的修志机构也分别设在自治区和省社科院内;其他绝大多数省、市、县修志机构归当地政府,也有少数归当地党委管理,这就构成了实际操作中的诸多矛盾。

  记者认为,这种体制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但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局面并没有影响到修志机构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各级修志机构都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自优势,扬长避短,开展工作。

  其次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困境。虽然方志理论研究一直没有间断,但不可否认,目前的研究重实际应用,轻理论体系。甚至像学科称谓、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等基本问题还未形成共识,方志学在学界不受重视,只能算是历史学的边缘学科,历史学刊物上鲜有发表方志论文。记者以为,中国现代学科体系几乎都是照搬国外,方志学为中国独有,因此在现代学科体系中一直处在尴尬的境地。换一种角度,这也许是一个契机,中国学界难道就不能独立地、完善地建立一门学科吗?

  再次是方志馆的功用问题。记者在采访中感到,方志馆是目前方志事业开拓工作领域的一个增长点,机构负责人对方志馆的建设非常重视。但随着方志数字化程度的提高,方志馆的功能定位正向着地情馆、国情馆转变。如何利用空间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方志、使用方志,恐怕是方志机构负责人下一步应该思索的问题。

  最后是志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问题。志书由地方政府主持编纂,同时是地方政府政绩的直接体现,编纂时限越来越接近现实。虽然要求生不立传,但生可入志,这中间如何摆脱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缠,公正客观地记述事实?如何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强志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这恐怕还需要各级官员端正政绩观来落实。

  虽然问题很多,但记者在采访中也结识了不少对方志事业充满热情的机构负责人,特别是几位女性负责人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们以对事业的挚爱和高水平的专业素质,使修志工作不再枯燥无味,她们将修志视作“一项充满文化的工作”,从她们谈及方志工作时兴奋的眼神中,记者读到了中国方志的未来。(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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