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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方志集旧志之大成——访国家博物馆图书资料部主任黄燕生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5-11 15:5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 184 独家报道 地方志留住身边的历史文章之一

  方志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分水岭,将以前的方志统称为旧志。历史悠久的旧志对新方志的体例、内容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了解历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今天的方志。为此,本报记者请方志史研究者黄燕生略数方志的历史。

  方志起源观点不一

  《中国社会科学报》:关于方志的起源有诸多观点,还发生了地理书和史书之争,这些观点和分歧是如何产生的?

  黄燕生:我们以宋代方志为起点向前追溯,可以发现,在方志形成过程中,大致有两条并行的线索,一条是由舆图发展出图经,由图经汇编为区域图志;另一条是由古方国史演化为名目繁多的郡书地记,再由地记与图经融合为定型方志。

  宋代以后,地方志发展成为兼具图、表、志、传、集多种体裁,包括地理、历史、社会、文化各项内容的地方百科全书。因为它不是纯粹的地理书或者历史书,所以究其来源便有了种种不同说法,而且各有道理。

  古代地理书《禹贡》按照区域叙述山川、物产、土贡,显然与历代总志和方志的内容框架相一致,而《山海经》按照方位叙述山岳、河流、地方的风土民情,也为后世志书因袭。追溯《禹贡》、《山海经》为方志之源者,自宋及今络绎不绝。然而,方志中展现的城乡经济、表述的历代职官、彰显的先哲贤达、记录的社会风俗、类编的碑碣歌咏,又大大超出了地理书的范围。于是,《周礼》记述的古方国史、汉晋兴起的郡国之书,《史记》、《汉书》创设的志传表,《诗经》采录的风、雅、颂也被认为是方志之源。

  宋元以后,尤其到清代,方志中“史”的成分越来越多,方志为史书之流别,已成为共识。但志书毕竟还是综合体,与单一记述地方历史的著作有很大差别。正因为如此,将方志的起源追溯到某一种书或某一类书,都可能引发争议。

  志书定型于南宋 繁盛于明清

  《中国社会科学报》:志书在南宋时期基本定型,当时志书的体例是怎样的?

  黄燕生:南宋时期,方志摆脱了以往案牍地位,体例也向类书和史书转化,大致可分为平列门目、纲目体和史志体三种类型。平列门目是在旧图经基础上加以扩充形成的多门类形式。如范成大编纂的成书于绍熙三年(1192)的《吴郡志》,分为39门。纲目体是对平列门目的改造,在大类下设目,以纲统目,类例较为清晰,如《咸淳临安志》分19类,下辖52目。史志体即模仿正史的纪传体例设置类目,以周应合的《景定建康志》为代表。

  《中国社会科学报》:明朝政府首次颁布条令规范方志的编纂,条令具体规范了哪些内容?有何意义?

  黄燕生:明永乐十年和十六年, 明成祖朱棣两次颁布《纂修志书凡例》,对志书中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癖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的编纂均提出具体要求。这是现存最早的关于地方志编纂体例的政府条令。

  由政府颁布修志凡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凡例》为各地志书的类目规划了一个统一纲领。这个20多门的大纲包罗了众多的项目,既有地理、风俗、经济等方面的内容,也有官署、学校、人物、诗文诸方面。《凡例》的分目使各地修志有法可依,有例可循,为整齐门目、统一体例作出了努力。其次,《凡例》对所列类目的内容、取材、书写方式均作出详细规定,这样的规定避免了各地志书在叙事上或繁或简,不得要领。再次,《凡例》的颁布是永乐年间大规模修志的步骤之一,它对明代方志编纂的繁盛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为后世所效法。

  《中国社会科学报》:地图绘制是方志的重要内容之一,《永乐大典》中有哪些关于古代地图的信息?

  黄燕生:明初编纂的巨型类书《永乐大典》保存了众多绘制精细的宋元明初地图。《永乐大典》现存约400余册,800余卷,虽不到原书的4%,我们仍能在其中看到一些古代地图,绝大多数是方志地图,如太原、洛阳、湖州、绍兴、抚州、广州、潮州、南宁、梧州等地的境域图、城池图、古迹图等,不仅类别多,也为人们了解早期版刻地图提供了直观资料。以往我们看到的古代地图主要是碑刻,宋元明初已有地图刻版,但流传下来的多为后世再版,经过比对,很多已失原貌,而《永乐大典》以摹绘形式再现宋元时期方志刻绘的地图,原图风貌基本保留下来。对于鉴别和研究早期版刻地图特点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还有的方志已失传,地图仍保留在《永乐大典》中,如著名的北宋《河南志》,仅存的4卷还是清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原本已不存,但该志的地图在现存大典残卷中还能看到,不但是传世古代地图中的珍品,由于大部分地图是描绘唐东都古迹,在上世纪洛阳考古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国方志学研究成绩斐然

  《中国社会科学报》:民国学者对方志的认识有哪些变化?民国时期在方志编修和方志理论研究方面有哪些成就?

  黄燕生:封建时代的史家重视的只是上层社会的历史,恰如梁启超形容的“知有朝廷而不知有社会,知有权力而不知有文明”。受近代科学思想影响的民国史家,则将新型方志的编纂作为撰述民史的一种尝试。1933年,吴景超发表《中国县志的改造》一文,为新县志拟定了政团、人口、教育、健康卫生、农民生活费、乡村娱乐、乡村风俗与习惯信仰、农村信贷等新内容。对于新方志编纂应增加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内容,民国志家有着一致的意见,“使一般公民皆能阅读了解”也成为修志者的共同原则。这一时期,各省市县修志局馆普遍建立,学者名流纷纷参与其事,一批具有鲜明创新意图的方志相继问世。

  民国学者不单在方志编修上勇于创新,在方志学研究方面也成绩斐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方志学科的建立。1924年,梁启超首次提出“方志学”的概念。不久方志学就成为高校的一门学科。1935年,李泰棻的《方志学》和傅振伦的《中国方志通论》相继出版,标志着方志学研究上升到新的水平。可以认为,科学地研究方志是从民国时期起步的。

  二是方志史料学的开展。地方志的科学价值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利用方志史料研究往昔和当时的中国社会,也成为民国时期的一种风尚。为了便于纂修新方志和利用方志史料,对历代方志的整理工作受到高度重视。

  三是方志目录学的创立。为了弄清历代方志存佚状况,编辑地方志目录就显得十分必要。方志目录、提要的编纂,为全面了解现存方志的数量、分布和收藏情况,进而系统分析历代方志的类型、体例及其编纂规律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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