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我国的劳动立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007年颁布《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10年颁布《社会保险法》,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这些立法(以下称“新法”)使公民的社会权益,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有法可依,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十二五”期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项艰巨、重要的任务。因此,对2008年以来实施的劳动法律进行研究,揭示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完善我国劳动立法所必需的。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建军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