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很多政府加大对企业的补助,减少竞争政策实施力度。即使是对成员国政府援助行为实施严格管控的欧盟,也不得不出台一系列宽松政策,鼓励成员国政府对境内企业实施国家援助(State Aid)。国家援助政策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以金融机构为首的不同产业的纵向援助政策,二是面向所有企业的横向援助政策。
“临时的”新旧框架
根据《欧洲联盟运行条约》(以下简称《条约》)第107条和108条,一般禁止成员国政府对企业的国家援助,不论是补贴、税收优惠、投资、低息贷款还是国家担保。但在个别情况下,也可根据相关条例得到豁免,或经申报得到欧盟委员会批准。
根据《条约》第107条第3款b项的规定,在重大经济危机背景下,一国政府实施的援助行为可视为“不与内部市场抵触”,欧盟委员会对此拥有自由裁量权。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周牧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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