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洛克本已受过规制、阉割的革命权,经过密尔精心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从可以通过武力更换政府到必须通过选举实现政府更迭的转变,彻底消解了人民革命权的逻辑存在。
革命权是人民反抗暴政的神圣权利,它是唯一的真正的“历史权利”。近代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的学说对“光荣革命”起到了正当性辩护的作用,而洛克对于人民革命权的保留和捍卫,是资产阶级对革命前国王及其政府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及人身自由,人民终而推翻旧政府取得胜利的经验总结,也是对革命后新政府的一种怀疑和警惕。但到了密尔那里,这项权利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在逻辑上却被无声无息地消解掉了。
洛克对革命权的虚置
在洛克看来,只有在政府解体的情况下,革命才会发生,也才会有所谓的人民革命权。洛克认为,“权力之所以授予某些人是为了管理人民和保护他们的财产,一旦被应用于其他目的,以及被利用来使人民贫穷、骚扰他们或使他们屈服于握有权力的人的专横的和不正当命令之下时,那么不论运用权力的人是一个人还是许多人,就立即成为暴政”。当政府忽略或破坏这一目的时,委托自然取消,人民有权运用革命的手段建立新的政府,并把它重新授予他们认为最能够保障他们安全和利益的人。因为,“在一切情况和条件下,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以强力对付强力”。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立进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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