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是指安徽淮河以北的县市以及跨淮的县市,国土面积约占安徽省的三分之一,总人口约占安徽省的一半。皖北以平原为主,人口稠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盛产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制约皖北粮食生产的问题和矛盾
在皖北粮食生产取得辉煌成绩的背后,存在一系列制约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不利因素,潜伏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差。皖北各市县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失修,农村现有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基本上是吃老本,包括机井、灌溉沟、塘,大多都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修建的。目前还在使用的水利设施中,大多数已经老化或者毁坏了。阜阳市洼地治理任务艰巨,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缓慢,旱涝保收田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20个百分点。亳州市旱涝保收面积261万亩,只占总耕地面积的35%左右。
2.粮食价格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粮食价格涨了近10倍,但收入水平,以中部贫困地区干部工资收入计,涨了40—50倍。相比之下,粮食价格还是偏低,粮食的合理定价应该是4元左右。国家这些年虽然不断提高种粮补贴标准,但这并没有解决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问题。一是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数额少,每亩地80—100元的补贴款,对农民缺乏吸引力;二是享受补贴的只有承包农户,对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没有实行补贴。
3.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方式,制约了粮食产量提高。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一家一户独立经营,而修建农田水利设施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基层政权很难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在农民投钱投劳的问题上实行“一事一议”,规定每次农民出资不超过15元。上农田水利项目,一旦有一户农民不同意,就无法通过。即使通过了,农民收入低,交纳的资金有限,根本无力负担巨额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费用。
4.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方式制约了农业发展。目前上级考核地方领导干部政绩,主要还是看GDP、财政收入、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这几方面决定了当地领导干部的政治命运。一讲到一二三产比重,谁的一产比重大,谁就是不发达,谁就觉得丑,这表现了考核评价方式有问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由于对GDP和财政收入贡献有限,很难受到地方领导的真正重视。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各地政府要拿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20%,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但上级没有进行这方面的检查、考核,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这一规定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加强皖北粮食生产的建议
1.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农业机械化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蒙城县通往四条大河的大中沟有130条,一条沟上建两个节制闸,全县就得建200多个,一个节制闸按120万—150万元造价计,就得4亿—5亿的资金,而蒙城作为农业大县很难解决这个问题。
2.形成主要农产品价格合理增长机制。提高粮食价格,是解决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最有效措施。要形成主要农产品价格合理增长机制,一是理顺比价关系,合理确定工农产品之间、各农产品之间、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之间、国际农产品与国内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二是根据合理比价、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正常变动和调控机制。
3.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款的使用效率。一是从法制层面上规范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方向、原则内容,使农业政策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长期制度。二是增加补贴额度,提高亩均、人均补贴标准。三是改进补贴方式。一方面探索建立与粮食产量挂钩的补贴机制;另一方面增加补贴主体,对土地流转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二次补贴。目前发给农民的种粮补贴,存在“撒胡椒面”的问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果能够把这些钱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农村道路、兴修水利,由此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将远远高于直接把补贴发给农民增加的收入。
4.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力度,提高干部的积极性。产粮大县都是财政穷县,干部收入水平低。随着经济发展,发达地区越来越富,农业地区越来越穷,差距越来越大。要根据粮食主产区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安排合理的转移支付额度,努力缩小粮食主产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差距,保护当地干部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5.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适度发展规模经营。要实现科学种田,就必须实行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目前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不利于推广科学种田。为此,应支持土地使用权向种粮大户流转,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中央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优惠政策,支持各地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平台和有形市场。同时,省、市、县各级政府应设立土地流转专项基金,引导激励各地发展土地流转市场,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纠纷仲裁组织建设,支持各地依法建立适当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等。
6.制定有别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绩评价标准。对于农业地区,应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有别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绩考核办法。考核农业大县干部的政绩,应当考核农产品单产、总产、深加工、附加值提高情况,不能去考察工业、GDP、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这些,农业县什么时间都落后,农业县的干部一辈子都落后,而且谁来当书记、县长,都不会把农业放在重点上。此外,在考核方式上,除了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社会发展指数、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普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