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献忠)日前,记者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获悉,该院承接的中宣部“段子文化的舆情分析”课题结项。据该课题主持人罗惊澜介绍,随着舆论环境的宽松、通讯方式的便捷、网络的普及和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各种段子盛行起来,逐渐形成一种所谓的“段子文化”,其表达形式主要有“红段子”、“灰段子”和“黄段子”等,它的出现是人们对于转型期发展不平衡的一种社会心理的积累与反映。为了更好地抵制“黄段子”,扬弃、转化、吸收“灰段子”,光大“红段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段子文化的建设,使作为亚文化的段子文化自觉从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流文化,中宣部委托山西省社科院对近几年广为流行的段子文化进行研究。
该课题的研究报告认为,从文化的视角来看,段子文化属于亚文化,是大众文化、通俗文化,其能成为文化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与信息数字时代的背景密切相关。段子文化的载体主要有口头、印刷、网络、手机等。段子文化的形成首先以物质相对富足为前提,它的出现是人们对于转型期发展不均衡的一种社会心理的积累与反映,还得益于社会舆论环境的日趋宽松和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大发展。段子文化不仅具有所有文化的基本特征,而且还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大众性、通俗性、生活性、消遣性等。段子文化的内容通俗易懂,形式易于接受,传播上是典型的“点对点”式,呈现出文学化发展趋势,但价值取向是多元化的。
报告建议,从执政理念上,没有必要将段子文化的发展视为洪水猛兽,而应看做舆情放大镜、社会安全阀。对段子文化的发展,如同治水一样,疏导一定比围堵更有效。对于“红段子”,要在积极弘扬的同时,从内容和形式上避免红段子的工具化和政治化。该课题还建议对“黄段子”进行严格意义上的重点监管,在法律法规上对监管的具体内容、监管方式、监管主体做出明确而又严谨的规定,同时要培养一批政治可靠、专业精湛、充满人文关怀的监管队伍。对于那些借助于虚拟信息传播渠道获取暴利的企业或者个人,信息监管机构要积极搜集证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在打击“黄段子”传播行为时,有关单位还必须从加强对移动电话运营商、服务商、互联网站经营者监管入手,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加大对互联网上低俗不良内容以及非法网站的清理力度,打击违法视听节目在网上的传播,抵制互联网低俗之风。(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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