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大屿山富东邨66岁居民朱绮华起诉香港环境保护署长(以下简称“环保署长”)未能在针对港珠澳大桥的环评过程中履行《香港环境评估条例》法定义务一案作出判决(Chu Yee Wah v. Direct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HCAL 9/2010)。环保署长发出的环境许可被法院撤销。环保署尚可就此案向香港终审法院上诉。
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法官霍兆刚在判决书中指出,现有的环评报告仅说明了兴建港珠澳大桥后对空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却缺乏对在若不兴建有关工程条件下的空气素质的评估,因而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构成程序违法。
港珠澳大桥的计划始于2003年国家发改委与香港特区政府的一项联合研究。这一研究提出兴建连接香港、澳门和珠海三地的跨海大桥,以密切香港和内地的交通联系。港珠澳大桥中的香港部分包括三大工程:港珠澳大桥的跨越香港边界的跨境设施,跨海大桥香港段和北大屿高速公路枢纽,即大桥连接香港本岛的公路以及屯门—赤邋角连接道路。跨境设施将建于香港赤邋角附近填海建造,香港连接道路位于赤邋角和大屿山的北麓之间,而屯门—赤邋角连接道路则将联系大屿山和新界等地。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岳 单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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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竟被一位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人朱绮华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工。
朱绮华认为,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不合理也不合法,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日前,香港高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大桥因此停工,预计造价或因此上涨5%。
环保署表示,会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词,并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
法官霍兆刚的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方面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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