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绰号为“老贝利”的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墙上镶嵌着一个铭牌,用以纪念世界上最伟大的审判之一 ——威廉·佩恩和威廉·米德于1670年因其对格雷斯教会街道非法集会的布道而遭受的审判。这一审判的结果极富戏剧性:2名被判无罪的被告和12名作出无罪裁决的陪审员一起锒铛入狱。此案的被告之一威廉·佩恩是美国历史上响当当的大人物,他是宾夕法尼亚州和费城的缔造者。
威廉·佩恩的审判始末
本案发生时,年仅26岁的佩恩还是一位英国公民,致力于为英国的贵格派教徒争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此时的英国刚刚摆脱内战和克伦威尔的独裁统治,为了改变宗教分裂的局面,英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宗教迫害法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1664年《非国教徒秘密集会法》及其1670年的修订版。但政府的打压并未使得贵格派的活动偃旗息鼓,反而更为活跃。他们于1669年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兄弟会年会。对此,官方决心重拳出击,而佩恩也决定以身试法,在法庭上质疑《非国教徒秘密集会法》的合法性。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冷霞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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